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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美直覺: 指人們在審美活動或藝術鑒賞活動中,對于審美對象或藝術形象具有一種不假思索而即刻把握和領悟的能力。具有直觀性和直接性。 通 感: 指在藝術創作與鑒賞活動中,各種感覺相互滲透或挪移,從而大大豐富和擴展了審美感受。 審美體驗: 指鑒賞主體在審美直覺的基礎上,達到藝術審美活動的高潮階段,調動在創造的想象力和聯想力,激起豐富的情感,設身處地的生活到藝術作品之中,獲得心靈的審美愉悅,把外在作品中的藝術形象轉化為鑒賞者自身的生命活動。 審美升華: 指鑒賞主體在審美直覺和審美體驗的基礎上達到一種精神的自由境界,通過藝術鑒賞的審美再創造活動,在藝術作品和藝術形象中直觀自身,實現本質力量的對象化。 頓悟: 指審美主角在鑒賞藝術作品的過程中突然發生的頓悟,洞察世間奧妙,人生真諦及藝術的本質,是最高層次的審美升華。 共鳴: 在藝術鑒賞過程中,鑒賞主體直接和審美體驗的基礎上,被藝術作品所打動,達到物我兩忘,物我合一的審美境界。 藝術典型: 高度真實和高度概括的藝術形象。 藝術直覺: 人們在審美活動中對于審美對象具有一種不假思索而即刻把握與領悟的能力。 藝術流派: 思想傾向、審美觀念、藝術趣味、創作風格相近或相似的一些藝術家所組成的藝術派別。 藝術風格: 藝術創作的整體上呈現出來的代表性的特點,是由藝術家的主觀方面的特點和作品的客觀特征所形成的一種獨特的藝術風貌。 藝術真實: 藝術家真切的人生體驗基礎上通過藝術的創造i,以虛幻的形式揭示出來的實際生活的本質與真諦。 形象思維: 在藝術構思過程中,以表象做材料,通過藝術想象對表象予以升華,或對表象予以分解、重組、聯結等,加工成藝術想象的思維過程。 創作方法: 藝術家在創作過程中,對主體思想感情和客觀生活的關系所持的基本態度和所遵循的基本規則。 藝術題材: (1)藝術作品中所表現、描繪的生活,情感的范圍或性質,也稱取材范圍。 (2)構成已被規定了的作品的基本資料,即作品中表現出來的具體的生活形態和情感形態。 藝術主題: 透過題材所暗示出來的思想內涵,是作者的主觀情思與題材本身的客觀意義的“契合”中發生的具有某種社會意義的思想。 藝術結構: 指藝術作品的組織方式和內部構造,是使藝術作品成形的一種重要的藝術手段。 藝術語言: 又稱藝術語匯。指的是各種藝術體裁用以塑造藝術形象、傳達審美情感時所使用的材料和工具。藝術語言是藝術作品形式的基本構成要素。 藝術意境: 藝術形象或情境中呈現出的情景交融、虛實統一,能夠蘊含和昭示深刻的人生哲理及宇宙意識的至高境界。 藝術風格: 指藝術家或藝術團體在藝術實踐中形成的相對穩定的藝術風貌、特色、作風、格調和氣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