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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財經大學2017級推免生接收工作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及《西南財經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2016年第六次修訂)》相關規定,現將我校2017級推免生接收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類型、專業及規模 1. 我校推免生接收分為普通推免生和碩博貫通推免生兩類。普通推免生入校后按照一般研究生方案培養,畢業后獲得碩士學位;碩博貫通推免生入校后按照碩博連讀方案培養,經遴選分流后進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階段。 2. 我校《2017級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均接收推免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會計碩士的02 CFO與資本運營方向、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體育碩士的競賽組織等專業學位除外) 3. 推免生接收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總規模的50%。各培養單位分專業接收人數由培養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在總規模內自行確定。 4. 碩博貫通推免生招生具體專業及招生規模由各培養單位在接收工作細則中單獨說明。(點擊查看:各學院接收工作細則) 二、申請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身心健康。 2. 申請人本科畢業院校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之一,并可獲得本科院校的推薦資格: (1)全國“985”或“211”院校應屆畢業生; (2)本科專業(不含輔修專業)所屬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或重點(培育)學科; (3)本科專業(不含輔修專業)所屬一級學科在教育部最新一次學科評估排名前30%(含)。(點擊查看) 3.本科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本科專業(不含輔修專業)為經濟類或管理類的推免生,可申請我校經濟類和管理類任何專業;本科專業(不含輔修專業)為非經濟類或管理類的推免生,可跨門類申請我校經管類相關專業,但需經培養單位審查同意,且接收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接收推免生規模的20%。對于數學、統計等基礎學科跨門類申請的,比例可適當放寬。 5. 符合報考培養單位規定的其他申請條件(詳見各單位接收工作細則)。 三、申請程序及考核程序 申請人必須按照要求,分別在“西南財經大學推免生報名系統”和“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完成報考程序,缺一不可,否則申請無效。 (一)申請信息填報 1.所有申請人(包括已經通過專場宣講會和夏令營考核的學生)須在“西南財經大學推免生報名系統”中報名。 2.填報時間:9月9日9:00—9月13日17:00。 3.填報要求:每個申請人只可填報我校一個招生專業,多填無效。 4.特別提示:申請碩博貫通推免生的學生(包括已經通過專場宣講會和夏令營考核的學生),須在報名系統“是否申請碩博貫通” 選項中選擇“是”,并正確選擇申請專業,避免誤選。 (二)資格審查 志愿填報結束后,各培養單位將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擇優確定考核名單。名單將在研招辦主頁公布,并通過報名系統、短信或電話發送考核通知。 (三)考核 1.獲得面試資格的申請人,須按培養單位規定的時間參加考核(已經通過專場宣講會和夏令營考核的申請人無需參加此次考核)。 特別提示:已經通過專場宣講會和夏令營考核,且網上填報時選擇碩博貫通推免生的,可于2017年9月入校后進行面試考核,確定碩博貫通資格。 2.考核將在9月下旬舉行。考核的形式、內容由各培養單位分別確定。碩博貫通與普通推免生考核內容相同。 3.考核時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西南財經大學2017年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信息簡表》(系統報名結束后打印); (2)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4)本科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5)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成績報告單、獲獎證書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復印件。 (6)政審表(點擊下載) (四)擬錄取 1. 培養單位根據推免生接收計劃,按照申請人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面試總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 申請碩博貫通推免生的,先在其單列計劃中排序錄取;未錄取的可列入普通推免生,根據綜合成績排序錄取。 (五)錄取信息確認 獲得擬錄取資格的申請人(包括已經通過專場宣講會和夏令營考核的申請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并在系統中嚴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錄取信息確認:
特別提示: 1.申請人務必在2016年9月28日17:00以前完成信息注冊并提交志愿信息。 2.申請人填報的志愿信息必須與擬錄取專業(方向)一致。 3.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或“確認錄取”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4. 普通推免生和碩博貫通推免生在此系統中填報信息相同,無需勾選特殊選項。 四、推免生待遇及其它事項 1. 除培養單位另有規定外,經考核合格錄取的推免生無需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 2. 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入學后第一學年原則上可獲得碩士研究生一等學業獎學金。 3. 錄取為碩博貫通的推免生,學校將額外進行資助,并在培養過程中,如導師、科研、出國交流等環節提供一系列支持。 4.對在推薦免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違紀的推免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對已經入學者,取消學籍,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研究生院和各培養單位負責接受申訴。具體聯系方式: 電話:028-87092244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16年9月
原文鏈接:http://yz.swufe.edu.cn/web/2016-09/08/201609081755548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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