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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學校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我院2016年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1.復試錄取領導小組 組長: 馮海亮 副組長:羅曉梅 成員:周斌 姚渝春 胡顯芝 2.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江齊 鄧誠 胡燕 楊安 金建華 簡軍 羅琳 3.復試專家組 組長:彭靜(教授) 成員:馮海亮(教授) 朱正偉(研究員) 蔣華林(研究員) 龍藜(副教授) 二、復試資格分數線 2016年報考我院的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資格分數線與學校劃定的復試資格分數線相同。 三、調劑 1.申請調劑復試的條件 經學院研究決定,2016年我院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調劑復試相關條件如下: 1)初試成績要求 校內考生須滿足第一志愿專業上線,并且滿足我校本專業分數線;校外考生須滿足第一志愿專業上國家線,并且滿足我校本專業分數線。 2)考生報考學科與所調劑的學科相同或相近,不接受跨學科的調劑。 3)校內調劑程序:凡報考重慶大學且初試合格考生但未能在一志愿學院錄取的考生,先到所報考一志愿的學院申請取消復試后在“研究生院MIS系統”中進行校內調劑志愿的填報。 4)校外調劑程序:學生登錄入口:http://syk.cqu.edu.cn填報調劑志愿。 2.調劑時間期限:我院接收調劑申請截止時間為3月25日。 四、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1.報到時間 1)一志愿上線考生的復試時間: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于3月9-20日期間登錄“重慶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graduate.cqu.edu.cn/mis/recruit_index2.jsp),下載本人復試通知書,于2016年3月17日8:30-11:30報到,并進行復試資格審查。 2)校內及校外調劑生的復試時間: 取得調劑復試資格的考生憑有效證件(不需要復試通知書)報到,并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2.報到地點 重慶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應用技術學院)行政樓大廳(重慶大學C校區)。 3. 資格審查所需資料 1)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證件照兩張,用于復試考核表和體檢; 2)復試通知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調劑復試的考生帶初試成績證明、初試準考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3)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應屆生須帶學生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同等學力考生的畢業證書、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 5)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6)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7)準考證和手機短信息載明學籍學歷異常的考生,應屆生在復試時需提供本科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詳細說明學籍異常的原因;往屆生必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復試前須將上述材料提交到重慶大學研招辦,不能提供充足證明的,不予復試和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3.報到流程 1)簽到,確認信息; 2)填寫收取正式錄取通知書的通信地址及聯系方式:地址及聯系方式需準確,否則因此造成通知書不能送達的后果由本人負責。校內考生寫學院名稱。若地址有變請致電023-*。 3)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并交驗相關材料; 4)財務室交復試費150元;需要住宿交住宿費50元/天。 五、體檢 考生憑復試通知書(含電子照片),于3月14日-20日到學校A區或B區校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35元,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證件照片一張(體檢用)。校外調劑生需要直接告知校醫院為校外調劑生,無復試通知書。 六、復試時間和錄取工作 1.復試時間及地點安排 1)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 3月17日下午17:00,召開復試生會議,宣布復試相關工作安排,地點為C校區第二教學樓C2202教室。 3月18日上午9:00-11:30為筆試時間,筆試地點為C校區第二教學樓C2202教室。 3月18日下午14:30-20:00為面試時間,面試地點為C校區第二教學樓C2202教室。面試候考為C校區第二教學樓C2204教室。 2)校內及校外調劑生復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復試內容 復試科目:教育綜合能力測試,筆試參考書目為333教育綜合考試大綱。復試具體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英語聽說測試、專業綜合面試。其中筆試(滿分100分),面試(含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00分;英語聽說測試,滿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錄取成績計算 1)復試結束后,將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總成績進行加權求和作為考生的最終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權重占50%、復試總成績權重占50%】。復試總成績由專業課筆試成績、英語聽說測試以及專業綜合面試三部分成績加權求和產生【專業課筆試占40%、專業綜合面試占40%、英語聽說測試占20%】,復試總成績總分100分。 2)成績計算 復試總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40%+專業綜合面試成績×40%+英語聽說成績×20% 考生最終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總成績×50% 3)成績說明 復試專業課筆試低于60分者,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以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本科結業生、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加試課程中任一門課程不合格者,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錄取復試工作結束后,學院于3月20日之前在C區第一教學樓公示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結果。2016年9月入學的全日制研究生實行全收學費制度,考生第一學年的學業獎金等級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進行分配確定。 七、2016年6月下旬發錄取通知書。 八、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23-* 復試工作監督投訴電話:023-6511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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