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伎(かぶき)是日本典型的民族表演藝術,起源于17世紀江戶初期,1600年發展為成熟的一個劇種。近400年來與能樂、狂言一起保留至今。現代歌舞伎的特征是布景精致、舞臺機關復雜,演員服裝與化妝華麗,且演員清一色為男性。
“歌舞伎”三字是借用漢字,原意是“傾斜”,因為表演時有一種奇異的動作。后來給它起了雅號“歌舞伎”:歌,代表音樂;舞,表示舞蹈;伎,則是表演技巧的意思。
歌舞伎的始祖是日本婦孺皆知的美女阿國,她是島根縣出云大社的巫女(出云大社:日本最古老的神社之一,也是日本唯一一個被冠以“大社”之名的神社;巫女,即未婚的年青女子,在神社專門負責奏樂、祈禱等工作的人員),為修繕神社,阿國四處募捐。
阿國創建了歌舞伎后,在京都、大阪一帶的“游女”受其影響組織了許多“游女歌舞伎”,她們除了表演之外還從事賣淫活動。當時的日本德川幕府對“游女歌舞伎”的淫亂行為采取了取締措施,并于1629年公布禁止女人演戲的法律,從而結束了“游女歌舞伎(ゆうじょかぶき)”的時代。
女人演戲被禁止,并沒有中斷歌舞伎的發展,劇團采取變通辦法,以年輕貌美的男子扮演女人的角色,這就產生了歌舞伎中的“女形”,這種歌舞伎被稱為“若眾歌舞伎(わかしゅかぶき)”。
“若眾歌舞伎”中的青年男子演員因為年輕貌美,深受武士的喜愛,演員生活作風糜爛,經常和觀眾發生同性戀情,殉情、私奔等引起社會轟動的事件也時有發生。幕府雖然采取多種措施加以管理,但收效甚微,于是在1652年明令禁止“若眾歌舞伎”演出活動。
然而,歌舞伎畢竟已經成為當時日本百姓最主要的娛樂活動,幕府禁止也無法斷絕民眾的喜好。劇團方面想出了對付禁令的方法,把青年男子演出的歌舞伎改由成年男性演出,于是出現了“野郎歌舞伎(やろうかぶき)”,也就是現在日本歌舞伎的原型。歌舞伎也因此改變了以美媚之貌蠱惑觀眾的做法,轉而追求演技,逐漸發展成為專門由男演員演出的純粹演藝。現在,歌舞伎演員皆為男性。
明治時代后,從西洋歸國的知識分子和執政者們看到西方社會里把藝術視為國家文化的象征。于是就把歌舞伎當作了日本文化的象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