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據《關于印發<中國人民公安大學2013年學位授權點設置方案>的通知》(公大通字〔2012〕48號)的有關精神,經深入研究論證,學校對2013年研究生招生學科目錄和考試科目進行了相應調整,并將以一級學科為單元開展招生工作。根據研究生招生學科目錄和考試科目的調整情況,開展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的編寫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研究生招生學科目錄及考試科目設置 (一)招生學科專業目錄設置 2013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目錄將設置法學、公安學、心理學、公安技術等4個一級學科,下設22個研究方向。其中,法學一級學科下設置6個研究方向,公安學一級學科下設置10個研究方向,心理學一級學科下設置2個研究方向,公安技術一級學科下設置4個研究方向。由于心理學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法律、警務、安全工程、公共管理)考試科目都屬國家統考或聯考,無招生單位自命題的情況,因此本次工作不涉及上述5個學科。 (二)考試科目設置 2013年,學校將以一級學科為單元設置自命題考試科目。按照教育部《關于編制招生專業目錄、初試考試科目設置及試題選用的規定》(教學廳函〔2011〕15號),學校2013年制定的自命題科目包括:法學一級學科2門業務課、公安學一級學科2門業務課、公安技術一級學科1門業務課,具體科目名稱見表1。 表1:各一級學科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考試科目一覽表 學科名稱 | 政治理論
| 外國語
| 業務科一
| 業務科二
| *表示 統考科目
| 法學 | *政治
| *英語
| 法學基礎(一)
| 法學綜合
| 公安學 | *政治
| *英語
| 法學基礎(二)
| 公安學綜合
| 公安技術 | *政治
| *英語
| *數學二
| 公安技術綜合
| 心理學 | *政治
| *英語
| *心理學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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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考試大綱編寫組 本次研究生招生學科目錄調整,將原分屬于6個不同學科門類的各研究方向歸并調整至法學、公安學、心理學、公安技術等四個一級學科下。為充分體現“寬口徑、厚基礎、能力優先”的指導思想,突出最大限度有利于考生備考的原則,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校領導的指示精神,在2013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不再指定自命題考試科目的參考書目,改為以相應一級學科為單元編寫自命題考試科目的考試大綱。 根據2013年學校研究生招生學科目錄及初試考試科目設置的有關情況,分別成立 “法學基礎(一)”、“法學基礎(二)”、“法學綜合”、“公安學綜合”、“公安技術綜合”等5個《考試大綱》編寫組,負責相應《考試大綱》的編寫工作,《法學基礎(二)》考試大綱編寫組需與《公安學綜合》考試大綱編寫組協商確定大綱編寫內容。具體分工見表2。 表2:各自命題考試科目一覽表 科目名稱 | 分值
| 參與系部
| 責任人及牽頭單位
| 《法學基礎(一)》考試大綱編寫組 | 150
| 法律系
| 程華/法律系
| 《法學基礎(二)》考試大綱編寫組 | 150
| 《法學綜合》考試大綱編寫組 | 150
| 《公安學綜合》考試大綱編寫組 | 150
| 人文部、治安系、偵查系、公安情報系、犯罪學系、公安管理系、涉外警務系、警務指揮戰術系
| 李健和/公安管理系
| 《公安技術綜合》考試大綱編寫組 | 150
| 刑事科學技術系、安全防范系、交通管理工程系、信息安全工程系
| 劉舒/信息安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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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復試專業筆試科目的確定 我校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專業筆試不指定參考書目,不編寫考試大綱,各有關單位需確定復試時各研究方向的專業筆試科目,筆試科目原則上應從相關專業本科培養方案中的“主干課程”中選定,提交時間與《考試大綱》同步。 專業筆試科目的確定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以研究方向為單位確定專業筆試科目;二是專業筆試科目名稱應充分體現該科目的主要考察領域,以方便考生檢索參考資料;三是確定專業筆試科目名稱應注重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兼顧學科領域的長遠發展方向,避免科目名稱朝令夕改。
四、時間安排 為確保能及時編制2013年研究生招生簡章,保障考生應試備考時間,各科目《考試大綱》擬定于暑假前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各編寫組牽頭單位須在7月11日(星期三)前組織完成《考試大綱》的定稿工作,并將《考試大綱》送交研究生部。
五、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顧全大局。各有關單位和廣大教師要從推動學校和公安研究生教育事業長遠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本次工作的重要意義,自覺將思想認識統一到學校的工作部署上來,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正確處理個人利益、部門利益與學校整體利益的關系。涉及多個單位之間協同配合完成的,要本著對學校負責的態度,積極協調,相互支持,全力配合,確保編寫工作平穩、有序進行,高效、高質完成。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研究生入學考試是教育類國家級考試,涉及面廣、密級高、環節多、社會影響力大。考試科目和考試內容的設置,以及《考試大綱》的編寫水平,不僅是衡量學校對優秀考生的選拔是否科學、客觀、全面的標準,同時也體現著學校整體學術水平和師資力量。各有關單位“一把手”要總體負責,充分調動全體教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組織專門力量,集中優質資源,結合部門實際,認真做好考試大綱的編寫工作 ,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三)加強溝通、科學論證。調整后各一級學科下研究方向數量多、涉及領域范圍廣。各編寫組要突出編寫工作的計劃性和協調性,加強溝通,精誠合作,科學論證,最大限度地凝練各學科的基礎和共性,使大綱知識點分布能充分體現科學性和合理性,切實提升大綱編寫工作的整體水平。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