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畢業生創造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培養復合型創新人才,學校2026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一)招生計劃
(二)報考專業說明
考生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6版)”進行查詢。學生報考專業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則視為無效志愿。 (三)每位考生只允許填報1個專業志愿。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黑龍江省高水平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6年應屆畢業生,以及2024屆、2025屆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黑龍江省高水平大學包括: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林業大學、東北農業大學、哈爾濱醫科大學、哈爾濱理工大學、黑龍江大學、黑龍江中醫藥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哈爾濱商業大學、東北石油大學、齊齊哈爾大學、佳木斯大學。
報名考生需同時符合以下各項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
(二)身體健康且符合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日期為2026年6月11日(周四)17:00前,截止日期過后發送的報名材料視為無效。
(二)提交材料
1.《哈爾濱理工大學2026年申請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附件1)1份(另存為PDF格式)。文件名為“姓名+報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掃描件1份(正反面需在同一張紙上)。文件名為“姓名+身份證”。
3.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各1份,2026年應屆畢業生可由所在學院出具加蓋學院公章的在讀證明。文件名為“姓名+學歷學位證書”。
4.考生信息電子表格(Excel格式)(附件2)。文件名為“姓名+考生信息表”。
5.1寸免冠照片掃描件1份。文件名為“姓名+照片”。
(三)資格審核
學校組織專家對報名考生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名單將于2026年6月15日在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上發布。
(四)線上繳費
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黑教聯〔2007〕1號)規定,第二學士學位測試費標準為120元/人次(本校學生測試費標準按《關于調整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與后續管理政策的決定》執行)。初審合格考生須于2026年6月16日16:30前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具體繳費方法另行通知。
(四)考核環節
1.考試時間:2026年6月17日,具體時間由報考專業所在學院負責通知考生。
2.考核方式:面試形式。
面試內容:主要考查考生對報考專業的基礎認知、專業適配性與潛在學習能力,結合考生既往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與榮譽獲獎情況、畢業論文(設計)成果、社會實踐及專業相關經歷等綜合表現全面考評;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五)錄取方法
1.學校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
2.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入學安排
1.被錄取考生須持我校的錄取通知書、個人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身份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2.學生入學后,學校將參照普通高考招生錄取本科生相關要求及有關補充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復查不合格者,我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培養與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按照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生管理相關規定由相關學院負責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已錄取的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不再享有學校組織的轉專業、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等相關政策。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降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五)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五、監督機制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
(二)學校對初審合格考生名單、考試合格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學校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四)學校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五)哈爾濱理工大學紀委辦公室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451-86390112。
六、咨詢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451-86390111,電話接聽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七、其他事宜
本招生簡章由哈爾濱理工大學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或有其他本簡章所未盡事宜,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哈爾濱理工大學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