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沈陽醫學院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沈陽醫學院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開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四條 學校招生就業中心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負責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 各個專業培養單位是招生考試工作的具體責任單位,負責招生條件、考核方式、考核內容的設定,以及考試組織等各項工作。
第六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七條 2025年招生專業為:麻醉學、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康復治療學,共4個專業;學制2年。
第八條 2025年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分別為:麻醉學30人、醫學影像學30人、預防醫學30人、康復治療學55人,共145人。合格生源數量不足,少于專業招生計劃數時,剩余招生計劃由學校根據報考情況自主調配至相關專業招生。
第四章 招生范圍與條件
第九條 招生范圍
第二學士學位僅招收沈陽醫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第十條 報名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三)取得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學信網注冊),且未就業的畢業生;
第五章 報名及資格審查
第十一條 考生登錄“遼寧招生考試之窗”進行網上報名,網址為http://www.lnzsks.com/。
第十二條 報名結束后,學校教務部門將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要求及學校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并根據報名情況開展網上復試,確定符合條件名單,審核結果將在沈陽醫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
第六章 考試與錄取
第十三條 考試日期:2025年7月13日
第十四條 考試形式:綜合面試
第十五條 各專業考試組織方式、錄取方式由招生就業中心統一協調安排,由各培養單位組織實施,具體如下。
(一)資格審查合格學生于考試當天在考試前向各招生培養單位展示材料原件,由各招生培養單位進行資格核驗。
(二)各招生培養單位對照學生前期提交電子資料,認真審核。審核無誤后,安排符合要求考生參加考試。
(三)考試期間考生應嚴格遵守我??荚囈巹t要求,如有故意違反考試規則和紀律行為,直接取消當年考試及錄取資格。
第十六條 考試形式與內容
(一)麻醉學
1.考試方式為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2.考核內容
麻醉學基礎知識與素養、醫德醫風、人文關懷、溝通能力和臨床思維能力。
3.參考書目
吳在德,吳肇漢.外科學[M].第10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24.
4. 錄取方法
按照綜合面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總分相同的由考試組織單位對考生其他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價后決定錄取次序。
(二)醫學影像學
1.考試方式為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2.考核內容
醫學影像診斷學的專業知識與素養、醫德醫風、人文關懷、溝通能力和臨床思維能力。
3.參考書目
龔啟勇,劉士遠.醫學影像學[M].第9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24.
4.錄取方法
按照綜合面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總分相同的由考試組織單位對考生其他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價后決定錄取次序。
(三)預防醫學
1.考試方式為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2.考核內容
主要考查學生的思想道德、表達能力、邏輯思維和專業知識與素養等。
3.參考書目
詹思延. 流行病學[M]. 北京: 人民衛生出版社, 2017.
4.錄取方法
按照綜合面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總分相同的由考試組織單位對考生其他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價后決定錄取次序。
(四)康復治療學
1.考試方式為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2.考核內容
康復治療學基礎知識與素養、醫德醫風、人文關懷、溝通能力和臨床思維能力。
3.參考書目
參考書目:王寧華.康復醫學概論[M].第3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23.
4.錄取方法
按照綜合面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總分相同的由考試組織單位對考生其他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價后決定錄取次序。
第十七條 在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選拔原則進行錄取,填報服從調劑的考生需滿足招生范圍要求方可進行專業調劑,否則不予錄取。在審核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部門審批后予以最終錄取,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 收費政策
第十八條 學費:第二學位專業的學費按我校對應第一學位專業的學費標準,均為5500元/生·學年。
第十九條 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其他費用參照學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收費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化,根據有關部門2025年最新文件執行,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八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條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及遼寧省相關規定和本辦法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堅持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申請者應保證本人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完全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二條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中心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學校招生就業中心負責解釋。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2025年7月1日
沈陽醫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