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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醫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培養復合型創新人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位專業備案結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13號)文件精神,經上級部門批準,我校部分專業招收第二學士學位。
一、招生專業
海南醫學院2023年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總數擬定為235人,具體招生專業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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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30 15:37 上傳
注:1.錄取時根據各專業的報考人數和生源質量,適量調整計劃安排; 2.收費標準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相關本科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誠實守信。 (二)2023年海南省屬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目前未就業的的應屆畢業生。 (三)2020-2022年取得海南省屬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 (四)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同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五)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醫學類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三、報名流程與考核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6月20日—7月3日 2.報名方式 3.報名材料 (1)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版(JPG格式)。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本人本科期間成績單(需加蓋本科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公章)。 (4)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的掃描件(JPG或者PDF格式);應屆畢業生可提交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可以按期畢業和獲得學位的證明材料(新生入學時必須攜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報到,否者取消錄取資格)。 (5)學信網本科學歷認證報告(JPG或者PDF格式)(應屆畢業生可不提交,新生入學時必須攜帶學歷認證報告報到,否者取消錄取資格)。 資格審核以上報名材料均要求掃描或拍照(JPG或PDF格式)后上傳至報名系統,凡不清晰不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寫、提交的報名材料視為無效材料。 (二)資格審核 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普招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根據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按照報考條件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在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考核。
(三)招生考試
由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組織相關招生學院以面試形式進行考核。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對所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及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潛質、心理素質等(總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與要求
(一)若招生專業報考人數少于30人,則該專業不予開班。 (二)根據考生志愿填報情況,依據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擬錄取考生名單擬于6月下旬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予以錄取,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新生報到后,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生培養與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參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不得申請轉學。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休學、留級制度,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五)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須自行解決住宿,學校不統一安排。 六、重要提示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等相關規定,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畢業生不得以該學歷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護士資格考試;其他涉及執業資格考試以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二)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三)入學后,學校將對學生所提交的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全面復查,對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者,以及未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核實有關證書信息的,取消錄取資格。 (四)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相關工作,請勿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五)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執行)。若與教育部和海南省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海南省的相關規定為準。 七、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898)66895588 / 66893610 E-mail:hygz@hainmc.edu.cn 網址:http://www.hainmc.edu.cn/zsw/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學院路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