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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刺班
今天是海大法學學碩上岸學姐給我們分享的答題思路及模板,這對于我們現階段備考來說,極其重要。
很多同學是不是在做主觀題時,雖然知道這道題考的知識點,卻不會組織語言去編寫答案。尤其是法學考試,盡量要做到“法言法語”。
學姐今天給我們帶來了詳細的案例題的答題模板,一起學習吧!
今天主要給大家講解一下案例題的出題規律以及答題模板。雖然近幾年沒有考過案例,但是大綱上并沒有把案例取消,我們只能默認他可能會考。尤其是民法的大綱修改了比較多,幾乎涵蓋了整本民法典。
做案例題的前提
在講這個案例之前,先給大家說一下,案例并不可怕。案例分析題的本質,其實是對知識的理解與運用。我們學了理論知識,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把它應用到實踐當中,去解決現實生活中發生的問題。
不光是法律,任何一門學科,我們學它都是為了更好地應用于生活。所以,案例分析題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熟練掌握基礎知識。
把一道案例分析題做對,首先要熟練掌握基礎知識;其次,需要一定的答題技巧、方法。
比如考了一道案例分析題,考的知識點很簡單,是你都會的,但是你答題語言沒有邏輯性,整個卷面很亂,閱卷老師通常不會有耐心去給你挨個找得分點。
所以,掌握基礎知識是做對案例題的前提,掌握答題方法是做好案例題的前提。
案例題的出題規律
案例題的出題頻率,民法大于刑法大于刑訴。我之前也講過,2017、2018年是我們海大法學學術研究生考試的一個分水嶺。從2017年往后,民法也不怎么考案例題了。
刑法和刑事訴訟,通常是側重于理論分析,讓你闡述這個問題中某一個情形涉及到的理論。這個答題模式是先說結論,再結合案情進行闡述。綜合來看,今年考案例題的可能性依舊不大我們的重點仍要放在基礎理論知識上。
民法案例題詳解 真題分析
根據我手里的真題,只有2015年和2016年考過案例分析題,而且,比較多的是涉及民法分則的內容。
我們學碩考試,在民法中有可能出案例的情形,分為以下兩種傾向:
第一種,綜合的大案例。
可以拆分成許多小事兒,通常每一件小事兒,會對應一個問題。比如說2015年那一道題,它的答案模式是先說結論,再說依據,最后再結合一下案情,把人物給帶到你剛才所說的依據當中。
第二種,只有一個小案例,可能只講了一件事,或者是兩件事。
通常是側重于理論分析,讓你闡述這個問題中涉及到的理論。這個答題模式是先說結論,再結合案情闡述相關理論。這是我所能想到的兩種情形。
常考知識點
例題、答題思路及模板
帶大家來看一道案例分析題,是一個大案例。這是2015年的考試題,我把它稍微改了一下。
小劉和小唐二人系同事,住同一個宿舍,因工作需要,小劉需要去公司總部鍛煉一年。小劉臨行時,將自己的一部臺式電腦委托給小唐保管和使用。
5個月后,小劉給小唐發短信,說自己宿舍中的臺式電腦可以以適當價格賣掉。小唐的同學小李正想買一臺二手電腦,小唐便找到小李告訴了小劉想賣電腦的消息,小李表示想買下這臺電腦,但不愿意多出錢。
小李對小唐說,你可以和小劉說,他電腦顯示屏出了毛病,圖像不清,要求他降低價格出售,并允諾等事成后給小唐200元。小唐當時有些猶豫,但考慮到自己跟小李是老同學,還經常搭小李的車回老家,若不答應他會影響今后的關系,而且200元不要白不要,因而就按照小李的意思給了小劉發了短信,小劉回信說,如果真是顯示器壞了,可以降低價格賣掉。
于是小唐就以400元的低價將電腦賣給了小李。小劉回來后,知道了買賣電腦的真相,要求小李返還電腦。小李答復說,20天前已以1000多元的價格賣給了飛龍。經查,飛龍買電腦時對以上情況并不知情,1000多元的價格與市場價相差無幾。
但在5天前,飛龍在使用電腦時,該電腦突然爆炸,炸傷了飛龍,并造成其他財產損失近800元。又查,該電腦的核心部件存在嚴重的質量隱患。
就是這樣的一個案情,并不是很復雜。這是一個大的綜合案例,總共就講了幾件事情。
在考試時,如果事件比較多,可以先看問題,再去一一對應事件。如果案情比較簡單,可以直接分析案情。下面,就來分析一下這道題的事件。
這個案例一共講了五件事: 一、小劉把電腦給小唐,或者是說小劉委托小唐賣電腦 二、小李買電腦; 三、小劉想讓小李返還電腦; 四、飛龍買電腦; 五、飛龍被電腦炸傷了。
看一下問題:
第一問:小唐和小李買賣電腦的行為屬于什么性質的,效力如何?
首先,我們可以很明確的知道這是一個代理行為。小唐是代理人,小劉是被代理人,小李就是相對人。
其次,這個代理行為的效力如何?效力無非就三種情況:有效、無效、可撤銷。我們之前學了民事法律行為的效率體系或者是說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類型,就這三種類型。
首先我們可以判斷出小唐和小李買賣電腦的代理行為是無效的行為。依據是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規范回答:
(先回答問題,即結論)該行為是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再寫什么是委托代理)小唐作為代理人,應該如何正確行使代理權。
(如果記不住相應的民法典的法條,可以直接寫)“根據民法典的規定”
(最后,結合案情)本案中小李與小唐一起虛構了電腦有問題的這樣一個事實,而且小唐是在小劉的委托下賣的電腦,構成委托代理。在本案中小唐和小李,代理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了小劉的合法權益,因此,該行為屬于無效的民法律行為。
(可以再加上)小唐沒有恪盡職守,嚴格履行義務,和小李串通,損害小劉的合法權益。這種行為是無效的。
第二問:小劉可以請求小唐和小李承擔什么責任?
很明顯是可以請求承擔賠償責任,你第一道題判斷出了這是一個惡意串通的代理行為,第二道題自然而然就可以判斷出來。
依據是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條,代理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規范的回答:
(先回答結論)小劉可以請求小唐小李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再回答理論)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代理人、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最后,結合案情)本案中,小唐作為代理人聯合相對人小李一起欺騙小劉低價賣掉電腦,損害了小劉的合法權益。給小劉造成損失,二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題:小李與飛龍買賣電腦的行為是不是有效,為什么有效?
如果第一道題判斷對了,這一道題很容易地就能回答上來。在有些題目中,第一道的判斷至關重要。
通過題目我們可以得知,飛龍在買電腦的時候并不知道小李的一系列操作,而且是按照市場價格入手的。這說明飛龍構成善意受讓人。
根據法條的規定,善意取得行為是有效的。因此,題目中問:小李和飛龍買賣電腦的行為是否有效?答案是有效的。
規范的回答:
(先說結論)小李和飛龍買賣電腦的行為是有效的。
(再回答善意取得的知識點)善意取得是指無處分權人將動產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取得該動產時出于善意,受讓人依法取得該動產所有權。這樣做是為了保護交易的穩定性、靈活性、安全性。
(還可以在寫一下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出讓人要構成無權處分,受讓人應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價格轉讓。轉讓的不動產應登記,動產應當交付。
(結合案情)本案當中,小李的行為屬于無效行為,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小李對電腦沒有處分權,對電腦的處分是無效的。所以,小李構成無權處分,飛龍購買電腦時按照市場價格,沒有重大過失,構成善意買受人。所以,飛龍購買的電腦的行為是有效的。
最后一問:飛龍可以向誰要求賠償損失,依據是什么?
飛龍在買回來用電腦的時候,被電腦炸傷,隨后發現電腦的核心部件存在嚴重質量隱患。也就是說,這臺電腦,從一開始就是有問題的。
所以飛龍可以向一開始賣給他電腦的小李或者是電腦的生產制造商要求賠償損失。
依據是產品責任,當然你也可以回答合同相對性原則。這道題主要考查的是侵權責任中的產品責任,是一種無過錯責任。
規范回答:
(先回答結論)飛龍可以向小李、電腦制造商要求賠償損失。
(再回答理論)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產品責任原則上適用于無過錯責任原則。因為缺陷產品造成他人損害的,該缺陷產品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缺陷產品的銷售者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說你既可以請求生產者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
(最后,結合案情)本案中,電腦的核心部件存在嚴重質量隱患,飛龍可以向電腦的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電腦的銷售者小李要求賠償損失。
學姐以案例分析題為例,給我們理清了答題思路,并給出答題模板。針對11月如何備考法學學碩,在本月17號,學姐特意開了直播課,感興趣的同學可以添加小海學姐*),具體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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