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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簡章
為更好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充分發揮我校多學科的綜合優勢,為畢業生創造再學習機會,提升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和水平,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7號)等文件精神,我校決定今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招生和培養工作。 一、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2021年河池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證書),以及2020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且目前尚未就業的往屆生均可申請; (二)所報考的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方針政策; (四)身體健康,符合專業錄取的要求。 二、招生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13日至6月30日24:00。 2.報名流程 (1)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hcnu.edu.cn/。 下載《河池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表》、《河池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信息匯總表》,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2)將報名表、報名匯總表、身份證電子版(正反面)、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我校2021屆畢業生可以掃描學生證代替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以壓縮文件方式發送至河池學院招生辦電子郵箱hcxyzsb@hcnu.edu.cn。郵件命名:第二學士學位+擬報考專業名稱+姓名。 (二)資格審核 我校對報名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結果在河池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三、錄取辦法 (一)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要求,在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按照成績擇優錄取。 河池學院畢業生:我校畢業生依據“成績優先”原則進行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為:按照報名學生所填報的專業,依據報名學生本科畢業成績單(由教務處學籍科提供)上的“平均分”進行比較,分數高者位次列前,優先錄取。若擬錄取的最后一名出現同分考生且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時,由二級學院組織同分考生面試,面試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校外考生:校外考生由招生專業所在學院對初審通過考生進行線上面試選拔,重點考察申請人的綜合素質、培養潛質及對所報專業的興趣愛好和認識程度等,面試分數高者優先錄取,面試內容由二級學院確定。面試時間及形式等將由各學院通過電話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學生,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并關注河池學院招生網。 若同一專業既有本校考生又有校外考生,且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則按照該專業本校報名人數、校外考生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比例作為錄取人數比例,最終確定該本校、校外考生分別錄取人數(四舍五入)。例如:旅游管理招生計劃數50人,本校畢業生40人報名,校外畢業生75人報名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60人,則旅游管理錄取本校畢業生20人,校外畢業生30人。 (二)擬錄取名單在河池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正式錄取。 四、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序號 | 招生專業名稱 | 授予學位門類 | 招生計劃數 | 學費預計(元/學年) | 備注 | 1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40 | 4200 | 師范類 | 2 | 行政管理 | 管理學 | 50 | 4600 |
| 3 | 電子信息工程 | 工學 | 50 | 4600 |
| 4 | 人力資源管理 | 管理學 | 50 | 4600 |
| 5 | 旅游管理 | 管理學 | 50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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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最終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數以上級部門下文為準。 五、學費和住宿費 (一)學費 1.按學分收取學費,學生需按學年繳交學費,待修完所學課程后,按實際所修課程門次及學分、收費標準進行結算,多還少補。最終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2.上表所列學費為折合年預計收費標準的學費(元/學年),僅供參考。 (二)住宿費 住宿費按實際所住學生公寓收費標準收費,最終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六、學籍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進行修讀,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由河池學院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三)退學的學生,學習未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但不足兩學年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四)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參照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七、報到和復查 (一)被我校錄取為第二學士學位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到我校報到。 (二)新生入學后,我校參照教育部、衛計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故意隱瞞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考生本人應誠實守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八、招生聯系方式 (一)招生咨詢電話 招生辦:0778-3142339,聯系人:廖老師、趙老師 (二)招生監督電話:0778-3143700
附件:1.河池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表 附件1.河池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表.docx 2.河池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信息匯總表 附件2.河池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信息匯總表.xlsx
河池學院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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