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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及有關文件要求,為做好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校2021年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專業及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 | | | | |
| 知識產權 | | 優先考慮理工科專業背景考生。
| | | 修讀過《高等數學》、《線性代數》課程或相近課程,并獲得相應學分。
| | | 修讀過《高等數學》、《線性代數》課程或相近課程,并獲得相應學分。
| | | 修讀過《高等數學》、《線性代數》課程或相近課程,并獲得相應學分。
| | | 修讀過《高等數學》、《線性代數》課程或相近課程,并獲得相應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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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學 | |
| 生物醫學工程 | | 只招收具有理工科專業背景考生,修讀過《高等數學》課程并獲得相應學分。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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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考受限專業列表詳見附件。 2.各專業最終招生人數根據報考人數、生源質量及學院規模等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二、報名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 (二)中南民族大學2021屆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并獲得主修專業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三)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國家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 考生報名只可填報一個專業志愿,不設專業調劑志愿。報名系統中,考生無須上傳畢業證照片、學位證照片、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統一填“否”。 (二)中南民族大學企業微信平臺上傳相關申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成功的考生,須在6月18日至6月21日通過中南民族大學企業微信“工作臺”“審批”項目中“第二學士學位報名”模塊中提交申請材料和體現申請者能力水平的相關材料,填報參加的項目時選擇有代表性的活動項目填報。一項成果多次獲獎只填報最高級別獎項。填報材料類別如下: 1.學術學業活動:主要包括參加的各類學科競賽、科研活動、征文比賽、創新創業類比賽等情況。此類項目填報數量不超過8項。 2.文體活動:主要包括參加的各種文藝、體育活動等情況。此類項目填報數量不超過5項。 3.社會活動:主要包括參加志愿者活動、學生社團活動、公益活動等情況。此類項目填報數量不超過5項。 考生參加以上活動獲獎的,必須上傳獲獎證書、公開發表作品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獲獎證明材料作為選拔考核的重要參考之一,不上傳相關獲獎證明者視為獲獎信息填報無效。 四、錄取規則 學校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采用“申請審核制”方式,分為材料初審和選拔考核兩個部分。 (一)材料初審 考生所在學院綜合考察學生思想政治素質等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并對系統內填報的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將于6月23日左右通知考生,考生在中南民族大學企業微信中查看結果。 (二)選拔考核 考生綜合考核成績滿分為200分,由學業水平成績、培養潛質及綜合素質成績兩個部分成績相加構成。各項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1.學業水平部分。滿分150分,依據考生本科階段的平均學分績點(GPA)和大學英語四級(含小語種,下同)成績進行折算,其中外語學院英語、商務英語、翻譯三個專業學生的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予計算。該部分的成績計算辦法為平均學分績點×24+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四級滿分×30,其中外語學院三個專業的成績計算辦法為平均學分績點×3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2.培養潛質及綜合素質部分。滿分50分,由招生學院組織專家依據考生在企業微信 “第二學士學位報名”模塊中提交的申請及支撐材料進行評審。評審按百分制打分,最后進行成績折算。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三)錄取辦法 1.學校根據綜合考核成績及各專業招生計劃,按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確實擬錄取名單時,確定在2021年9月以前不能獲得畢業證及學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培養潛質及綜合素質部分成績低于該項滿分60%的考生不予錄取。 2.當專業擬錄取人數少于專業招生計劃時,該專業未完成的計劃由學校本預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其他專業報考人數、生源質量及學院規模等情況統籌調整。 3.綜合考核成績相同情況下,少數民族考生優先錄取。若同為少數民族或漢族,再依次按學業水平部分成績和平均學分績點排序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經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后,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內無異議的,辦理錄取手續。 五、入學及其他 (一)第二學士學位錄取新生應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入學報到;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報到后進行體檢復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報到的新生,須在開學后三日內向學校請假并提供支撐材料,經學校允許后按規定時間補辦入學手續,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三)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中南民族大學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進行管理,相關學院負責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學校在新生入學后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復核,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四)學生學費、住宿費根據學校學生學費、住宿費相關管理規定繳費。 (五)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六)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延長學習年限,發放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習未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七)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六、保障與監督 (一)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就業工作處、教務處負責具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三)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七、附則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與教務處共同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二)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招生就業工作處:027-67842763 教務處:027-67843341 監督舉報電話:027-67842644
附件
中南民族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考受限專業列表
招生專業 | | | | | | | | | | | 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 | | | | 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 | | | | |
注:以上專業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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