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陜西中醫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陜西中醫藥大學是陜西惟一一所培養高級中醫藥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952年創建于西安的西北中醫進修學校。1959年升格為陜西中醫學院,是1978年中共中央56號文件確定的全國8所重點建設的中醫院校之一,1978年開始*士研究生,1981年成為全國首批碩士授權單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準為首批有條件接收國外留學生、港澳臺地區學生的高等院校。2015年更名為陜西中醫藥大學。2019年晉升為陜西省一本招生院校。經過60多年的建設和發展,陜西中醫藥大學已成為一所以中醫藥專業為主體,醫、理、工、文、管多學科專業相互支撐、交叉融合的醫學類院校。 我校中醫學專業為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是國家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的全國高等學校“特色專業”,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名牌專業,陜西省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國家教育部、陜西省普通高校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國家教育部首批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項目。本專業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中醫藥事業發展及人民衛生與健康發展需要,具有扎實的中醫基礎理論知識;具有高水平的臨床實踐能力、中醫思維能力和中醫傳承能力;具有一定的創新精神及創新能力、自主學習及終身學習能力;具備較高的人文素養和高尚的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溝通交流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的高級應用型人才。 中藥學專業為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國家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的全國高等學校“特色專業”,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名牌專業,陜西省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陜西省普通高校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陜西省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試點>學院依托專業。本專業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中醫藥事業發展需要,具備中醫藥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中醫藥思維,掌握一定的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中國傳統文化知識,具備良好思想道德、職業素質、傳承能力、創新意識和社會服務能力,具備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能力,達到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的創新型人才。 臨床醫學專業為陜西省“一流專業”建設點,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名牌專業,陜西省普通高校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本專業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掌握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初步臨床能力、終身學習能力、科學素養和一定創新精神的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高級應用型臨床醫學人才。 一、招生專業 二、招生對象 面向陜西中醫藥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招生,已獲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三、招生辦法 1.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0年7月10日至7月17日18:00截止。 2.提交材料 申請人按要求填寫《陜西中醫藥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入讀申報表》,簽署《知情同意書》并提交至申請人所屬院系。 3.材料審查 (1)學生所在院系對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并提交校招辦。 (2)校招辦將申報匯總表下發至招生專業所在院系進行資格審查。 4.收費標準
(1)學校對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實行學費減半收取,即每人每學年學費為2500元。 (2)中途退學者學雜費退費標準依據《關于修訂印發《陜西中醫藥大學學雜費收繳管理辦法》的通知》陜中醫規范[2020]12號文件執行。 5.錄取方法 (1)錄取方式采取申請審核制,校招辦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議、校長辦公會審定通過后免試錄取。錄取人數以招生計劃數為準, (2)校招辦進行網上公示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入校管理 1.報到時間為2020年8月29日,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因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開學前三天內向所屬院系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已錄取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授予第二學位畢業證書;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第二學位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予頒發畢業證書,不再延長學習時間。 3.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就業手續。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五、保障措施
1、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第二學士學位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
2、學校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審查、監督整個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3、堅持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
六、其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 11號)文件規定,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畢業生不能以該學歷報考醫師資格考試。 七、聯系方式 咨* 38184259
附件:1.《陜西中醫藥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入讀申報表》
2.《知情同意書》
陜西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