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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考研違紀的求助帖!知情者入,急急急!求圍觀,求支招! 情況: 2012年1月8號早上考法律碩士基礎課,玲響了之后我發現選擇題答題卡還沒填涂,于是趕緊涂卡,這時被巡考的考官發現,就從外面進來叫我停止答題,我一邊求他一邊涂卡,大概延遲了五六分鐘。巡考官就把我的這個行為做違紀處理。把我帶到主考室,讓我簽署了一份四式的確認書,我以為那個確認書只是記錄警告,沒想到最后的結果是給我開了處罰決定但,取消單科成績。 下午考完之后,我一直尋找各種方法,后面才得知要從考試中心的主任那里尋求幫助。 今天早上我到主辦方考試中心找到主管的主任,主管的主任知道我這事,但是他說我的這個行為確實是違紀,雖然情節輕微。我懇請他手下留情,但是他說這個事情他沒有權限,因為那一式四份的情況確認書已經有三份交到省里面了,即使他幫我把我考試這邊的記錄消除了,省里的記錄還是在,這也是沒有用的。 附: 1 初略保守估算了考試,總分360肯定有。這在我考的學校絕對過線。 2 處罰決定單下方寫著,入隊本決定不服的,考試可在收到本處理決定書起15日內,有權向有關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或報考單位的主管以書面的形式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以及相應事實、理由和證據。逾期視為放棄權力。 3 事情緊急,若有可解決之道,請速速聯系。手機* 求解決之道~ 求圍觀~ 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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