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精神,為持續優化人才培養體系,拓寬畢業生成長發展路徑,夯實學生就業創業核心競爭力,培育復合型、創新型高素質人才,經學校研究決定,2026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培養工作。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長春大學2026屆全日制本科畢業生,能如期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2.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優良。
3.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4.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gov.cn),搜索“教育部關于公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6年)》的通知”,點擊進入通知后下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6年)進行查詢,考生報考專業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視為無效志愿。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數
(一)招生專業
(二)招生計劃數
以上兩個專業共185個招生計劃。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方式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以下1-3項材料電子版放在一個文件夾內,文件夾以“姓名+聯系電話”命名,于6月5日前發送至各招生專業指定郵箱。
1.本人簽字確認的《長春大學2026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2)和《承諾書》(附件3)掃描件;
2.本科階段成績單證明掃描件(需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3.考生畢業信息采集照片,“姓名+身份證號”命名,jpg格式,藍色背景,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大小40KB以內。
各招生專業報名聯系方式及郵箱見下表:
(二)資格審核
考生提交的材料由招生學院進行審核。
(三)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為2026年6月14日。
2.考試內容及程序按照各招生專業制定的招生考試辦法執行,考試地點及形式由各招生專業負責通知。
四、培養及管理辦法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規定統一進行管理。
2.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頒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五、其他
1.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報名、考試及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2.最終錄取信息將在長春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學校發放《長春大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錄取新生應同時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按時入學報到;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3.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及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4.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訓活動。
5.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屬長春大學招生辦公室。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當年有關政策執行。
六、監督機制
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考試錄取工作的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6543號 長春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431-85250087
長春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zsb.ccu.edu.cn/
附件:[color=rgb(86, 92, 187) !important]1.長春大學2026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