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精神,我校2026年計劃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一、報名要求
報名考生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上海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二)報考學生原就讀本科專業應與所報考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6年)”執行(詳見附件1)。
(三)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二、招生專業及限報要求
2026年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共100人,具體招生專業及限報要求詳見附件2。
三、報名程序
考生需同時網上報名并提交書面申請。
(一)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即日起至5月20日15:00,登錄上海財經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注冊報名,按要求填寫基本信息后,選擇“第二學士學位”進行報名。
(二)書面申請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報名系統生成的《2026年上海財經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本人簽字;
2.本科階段成績單(需為近一周內打印);
3.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或證明;
4.能夠體現本人綜合素質和能力的材料(如有請提供,如科研創新、論文發表、社會活動表現以及所獲榮譽證明等)。
以上材料需用A4紙打印(復印),報名表作為首頁(無需另加封面),在左上角裝訂。
請于2026年5月21日17:00前送或快遞至:上海市楊浦區國定路777號上海財經大學弘德樓111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條件及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項。請考生于2026年5月25日10:00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考生可同時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測試時間。暫定5月26日-5月29日舉行考核測試,我校根據學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情況組織面試。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錄取辦法
我校按照“志愿優先”錄取規則,優先滿足學生志愿確定擬錄取名單;計劃額滿時結合本科階段總績點對應的百分制成績(以下簡稱“學習績點”)、面試成績排序錄取,并對所填報志愿均未滿足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實施專業調劑(具體錄取規則詳見附件3)。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我校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考生可于5月30日在報名系統中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預計7月底前寄出。
注:我校將對擬錄取學生核驗學士學位,如未獲得學位,將不予最終錄取。
五、管理辦法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達到結業要求的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五)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住宿、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如學生中途退學,學費、住宿費等按學校現行規定進行退還。
(六)第二學士學位生課程修習和獎助學金發放等均依照本科生相關管理條例執行。
六、管理監督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實施,擇優錄取,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定路777號,郵編:200433
電話:021-65904372、021-65901267(招生就業處)
微信公眾號:上財本科招生
八、本簡章由上海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處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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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6年).pdf[p=null, 336, left]
附件2:招生專業及限報要求.docx[p=null, 336, left]
附件3:專業錄取規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