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給學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學校于2025年首次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特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領導機構
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招生及錄取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參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工作要求,規范程序,擇優錄取,確保公平公正。
二、招生計劃
2025年招生計劃30人,具體專業及計劃數見下表。
注:若報名人數不滿10人,則該專業不開班。
三、招生對象
蘇州工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四、報名方法
考生于6月2日10:00至6月9日16:00點前登錄蘇州工學院教務管理系統進行報名。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五、考核與錄取
(1)初審
考生在教務系統報名后,需將個人畢業證、學位證、成績單及各類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發送至報考專業指定郵箱(見下表),招生二級學院對考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并確定初審合格名單。
(2)校測
初審合格考生可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綜合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以及對學科的興趣特長、學科基礎、科學素養,創新意識等綜合能力。
(3)錄取
校測合格的考生方可參與錄取。各專業以招生計劃數按校測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允許接受調劑。
六、培養與畢業
(1)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錄取資格、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2)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在校生統一管理。
(4)學生在校期間不可轉學、轉專業和輔修其它專業,原則上不可申請休學。
(5)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本人申請退學的,經學校審核同意后,辦理退學手續;作退學處理后,所收學費不予退還。
(6)學生在學制年限內取得培養方案規定的應修學分,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學校發給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畢業證書。符合學校規定的學士學位授予條件,授予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7)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七、收費標準
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收費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課程重修、超過人才培養方案中專業選修課規定要求的學分,收費標準為80元/學分,按實際選課學分計。如有變化以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八、監督及申訴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凡是以單位名義反映的必須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必須署真實姓名、所在單位和聯系方式。
凡在報名、考核、錄取等過程中發現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嚴肅處理。
聯系方式
招生辦電話:0512-52251131
德語專業咨詢電話:0512-52251805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咨詢電話:0512-52251883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咨詢電話:0512-52251706
招生監督電話:0512-52251120
招生監督郵箱:jjb@szut.edu.cn
學校招生網:https://zsb.szut.edu.cn/
九、其他
(1)本簡章內容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2)學校不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工作。任何以“蘇州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本招生簡章由蘇州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蘇州工學院招生辦公室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