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陽師范學院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 二、招生對象 1.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格優良,身心健康; 2.報名考生須在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且身體狀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要求; 3.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信陽師范學院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信陽師范學院近三年(2020、2021、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4.報考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2版)”進行查詢。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3年4月28日—5月4日。逾期發送報名材料,視為報名無效。 (二)報名方式 下載附件《信陽師范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并將以下材料: 1.《信陽師范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本人簽字的掃描件; 2.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 3.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三)材料審核 申請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將取消初審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一)資格審查 6月10日-11日,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領導工作小組對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對審查合格考生進行公示。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網上報名和數據采集資格。 (二)數據采集 6月12日-13日,學校組織考生統一到信陽市招生辦完成第二學士學位網上報名和數據采集工作。 (三)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7月5日7:30-9:00(考試開考前進行) 現場確認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信陽師范學院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3.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五、考試及錄取 1.報名截止后,學校資格審查小組對學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考試形式為筆試。 2.考試時間:2023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3.考試地點:教二樓T1教室 4.考試科目:漢語言文學綜合 5.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學校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6.擬錄取名單在信陽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入校管理 1.被我校錄取的考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無故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學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3.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授予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就業手續。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七、其它 信陽師范學院沒有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本簡章由信陽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和教務處負責解釋。 地址:信陽市南湖路237號 咨詢電話:0376—6391212 63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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