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大學以“申請-審核”方式*研究生試點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號)及《深圳大學研究生學位申請創新成果標準規定》(深大校發〔2021〕152號)的要求,現應用技術學院光機電工程與應用專業2023年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質量第一原則,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全過程應公開、公平、公正。
二、招生專業、招生方式及擬招人數
1、招生專業:光機電工程與應用
2、研究方向:(1)激光技術與系統;(2)光成像及機器視覺;(3)光電材料技術
3、招生方式: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
4、擬招生人數:以實際下達的指標為準,具體請查閱《深圳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申請條件
(一)須具備《深圳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各項條件。
(二)外語水平須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通過CET-4或CET-6(成績達到425分);2.托福(TOEFL)成績達到75分以上(老TOEFL達到550分);3.雅思(IELTS)成績達到6分以上;4.PETS5級合格證;5.GRE1200分以上(新標準310分);6.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或博士學位。
(三)通過“申請-考核”制方式申請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申請條件中(一)、(二)的要求。
2.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或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博士生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持境外大學碩士學位證書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交認證報告。境外在讀尚未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寫明預計獲碩士學位時間);若被錄取,須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3.申請人須至少有1項正式取得的與本學科相關的公開出版、發表、授權或已通過其他形式獲得社會確認的成果(不包括學位論文)。成果應為正式發表的高水平學術論文、已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正式出版的學術著作、一定級別的科研獲獎。
(1)成果為學術論文,則應當是與本學科相關的的論文,申請者本人應當是作者署名前兩位的作者(如申請者本人是第二作者的,其研究生導師應當是第一作者)。
(2)成果為發明專利,則應當為已獲得授權的專利,且以申請人本人為第一發明人(或其研究生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申請者本人為第二發明人)。
(3)成果為已登記的軟件著作權或正式出版的學術著作,申請者本人為第一著作人(或其研究生導師為第一著作人,申請者本人為第二著作人)。
(4)成果為獲獎的,學科競賽類獲獎申請者本人應以排名第一獲得與本學科相關的高水平學科競賽國家三等獎及以上或者省級二等獎及以上。(如:全國大學生光電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等。)
4.申請者碩士專業應與所申請的博士專業為同一一級學科或相關學科。
(四)通過碩博連讀方式申請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申請條件中(一)、(二)的要求。
2.深圳大學在讀二年級(2021年9月入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現讀碩士專業屬于申請專業的相關或相近專業,已通過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所規定的第一學年全部課程,成績優秀,具有較強的學術研究能力和取得創新性成果的潛力,獲碩士導師的同意和推薦。
3.碩博連讀考生仍需參加碩士階段的中期考核。
四、選拔流程
(一)個人申請
考生需提前與報考導師取得聯系,向報考導師提出申請,經導師同意后報考。
1.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自行報名。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9日
2、提交材料。申請者須在12月9日前(以郵戳為準),將以下申請材料使用EMS(或順豐快遞)郵寄至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區深圳技術大學行政樓712室研究生院 收件人:葉老師,聯系電話:0755-23256888。快遞寄出后,請將快遞單號發送至
gra@sztu.edu.cn。以下各項如非特別說明,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申請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申請者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chsi.com.cn/bsbm),進行網上報名,打印后本人簽名確認);
(2)碩博連讀申請者提交《深圳大學2023年碩博連讀研究生申請表》,“申請-考核”制申請者提交《深圳大學2023年“申請-考核”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3)碩博連讀、應屆碩士畢業生申請者提交《深圳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政審(現實表現)材料》,由本人所在學院黨委填寫(申請時可暫不提供此項,但通過復試以后必須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學位、學歷證書的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單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門的在讀證明,本校在讀碩士生可不需要),碩博連讀申請者提交學生證復印件(應含學生個人信息、照片及注冊情況);
(5)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需加蓋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公章),碩博連讀申請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學年成績打印單原件;
(6)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可提供論文摘要和目錄等,碩博連讀申請者不需要);
(7)至少兩位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人員的書面推薦書(推薦書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計劃書(不少于3000字,見申請表);
(9)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新TOEFL成績單、IELTS成績單、全英文授課學位項目學位證書等):
(10)獲獎證書復印件、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性成果的證明材料;
(11)三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碩博連讀申請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13)相關表格模板
https://yz.szu.edu.cn/info/1042/12345.htm最上方
申請者保證上述材料的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不實信息的申請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錄取資格。
3.申請者登錄《2023年深圳大學博士研究生報考系統》
http://ehall.szu.edu.cn/gsapp/sys/bsyjsbmszu/login/goLogin.do注冊后,并根據報名信息簡表報名號,按系統提示要求進行填報及上傳申請材料(電子版)。如有多個報名號的申請者,以最終提交申請材料的報名號為準。申請者務必在此報考系統上進行相關操作,否則報名無效。
(二)資格審查
學院在收到申請者的材料后,組織不少于3人對照報考條件進行申請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報研招辦,研招辦對審查結果進行抽查后,由學院統一向社會公示。
(三)導師推薦
學院將申請者材料交給申請者所報考的導師,導師審核申請者材料,提供推薦意見并對同時報考本人的申請者進行排序。
本環節應尊重導師的招生自主權,導師以一般不高于1:3的比例排序推薦申請者進入下一環節。
(四)材料初審,確定考核名單
學院成立專家組根據所制定的相關實施細則,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對申請者的科研創新能力進行初步評價,進行篩選。學院結合招生導師意向,按一定的差額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考核環節(面試及專業筆試)的申請者名單。沒有導師推薦的申請者不進入復試考核環節。擬進入復試考核環節申請者名單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五)復試考核(含專業筆試)
學院組織專家進行學科考核,具體復試安排另行通知,并在學院網站公布,考核具體要求如下:
1.考核內容包括外語水平、專業素質、研究潛力及專業筆試四部分,重點考核申請者科研創新能力和是否具備本一級學科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等。
2.考核過程中,每位申請者需展示個人簡介、學習成績、課題研究、科研成果、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推薦導師可補充介紹相關情況,但在討論打分時須回避。
3.考核過程要規范,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要有現場記錄,成績和評語。考核過程須全程錄像備查。
4.專業筆試主要考核申請者基礎知識及專業素質,科目為《光電子學》,試卷設A、B兩套考卷,隨機抽取一套作為考試試卷。
5.學院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向學校提交擬錄取名單(不超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本專業擬招人數),并上報相關材料到深圳大學研招辦(申請材料、考核記錄表(含筆試試卷)及錄音錄像等)。
(六)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已通過復試考核的考生的申請資格、申請材料、導師推薦意見、考核記錄等。在各招生專業的指標限額以內,審核通過者獲得擬錄取資格。按教育部招生相關規定公示10個工作日。
五、監督機制
(一)信息公開。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招生方式,根據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深圳大學研究生院和學院按照工作分工,主動公開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目錄、申請者申請資格、申請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學院及時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相關實施細則(含專業筆試科目名稱),及招生人數和參加考核的所有申請者的相關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專門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申請者不得錄取。
(二)申請者應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如發現申請者提交虛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違紀行為的,依情節嚴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將給予嚴肅處理,由此造成不能錄取或其他相關后果的,由申請者本人承擔。
(三)各考核成員須遵守學術、職業道德規范。
六、其他說明
1.原則上2023年每位導師只能招收1名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同時為專業學位博導的導師,也只能招收1名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
2.待教育部正式下達2023年博士招生計劃后,將適時啟動第二輪碩博連讀及“申請-考核”制招生;
3.通過申請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再報考本專業下一輪的招生。
電子信息類別專業博士
為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選拔機制,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和《深圳大學以“申請-審核”方式*研究生試點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號)及《深圳大學研究生學位申請創新成果標準規定》(深大校發〔2021〕152號)的要求,現將電子信息類別專業博士2023年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以導師和學科之間適度競爭激發生源質量提升的內在動力。
(三)全過程應公開、公平、公正。
二、招生類別、招生方式、擬招人數及學制
招收電子信息類別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為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學制為4年(達到畢業條件且導師同意可申請提前畢業)。具體如下表所示。
三、申請條件
(一)碩博連讀的申請條件
須同時滿足《深圳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深圳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碩博連讀”方式僅接受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申請。
(二)“申請-考核制”的申請條件(須同時滿足各項)
1.須具備《深圳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深圳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2.申請者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發表電子信息領域的學術論文1篇(含已錄用)。申請者應是所提交學術論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申請者為第二作者且導師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多通訊作者學術論文,請附上各人對論文所作貢獻,按照貢獻情況進行折算,折算后的論文篇數應不低于1篇。
(2)已獲得授權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申請者應為所提交發明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且申請者為第二發明人。
(3)正式出版的學術著作1本。申請者為第一著作人,或申請者為第二著作人且導師為第一著作人。
(4)學科競賽或科研獲獎1項。如成果為學科競賽類獲獎,申請者應以排名第一獲得電子信息領域的研究生高水平學科競賽國家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如成果為科研類獲獎,申請者應以排名前八獲國家級科研獎勵,或以排名前六獲省部級科研獎勵,或以排名前三獲市級科研獎勵。
(5)制定國際、國家、省級、行業標準(含報批稿),或行業指南等。
(6)具有主持或作為關鍵技術骨干參與國家級或省部級重大重點項目,或重要工程項目,或重要產品研發項目的經歷和能力,取得代表性成果。
(7)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并成為技術骨干,或已取得工程師職稱。
四、選拔流程
(一)個人申請
考生需提前與報考導師取得聯系,向報考導師提出申請,經導師同意后報考。
考生不能同時報考學術學位及專業學位博士專業。
1.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自行報名。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12日。
2、提交材料。申請者須于2022年12月12日前(以郵戳為準)使用EMS郵寄或順豐快遞以下材料至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區深圳技術大學行政樓712室研究生院收件人:葉老師,聯系電話:0755-23256888,并同時發送郵件至
gra@sztu.edu.cn告知。郵件標題:博士申請+申請人姓名+快遞公司+運單號。
3、申請者須于2022年12月12日前登錄《2023年深圳大學博士研究生報考系統》注冊后,并根據報名信息簡表報名號,按系統提示要求進行填報及上傳申請材料(電子版)。如有多個報名號的申請者,以最終提交申請材料的報名號為準。申請者務必在此報考系統上進行相關操作,否則報名無效。
(二)資格審查
博士點在收到申請者的材料后,組織不少于3人對照報考條件進行申請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報研招辦,研招辦對審查結果進行抽查后,由博士點統一向社會公示。
(三)導師推薦
博士點將申請者材料交給申請者所報考的導師,導師審核申請者材料,提供推薦意見并對同時報考本人的申請者進行排序。
本環節應尊重導師的招生自主權,導師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博士點排序推薦申請者。
(四)材料初審,確定考核名單
博士點組成專家組根據本實施細則,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對申請者的科研創新能力進行初步評價,進行篩選。博士點結合招生導師意向,按一定的差額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考核階段的申請者名單。沒有導師推薦的申請者不進入復試考核環節。擬進入復試考核階段申請者名單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五)復試考核(含專業筆試)
博士點組織專家進行復試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將提前通知考生,并在學院網站公布,考核具體要求如下:
1.考核內容包括外語水平、專業素質、研究潛力及專業筆試四部分,重點考核申請者科研創新能力和是否具備本電子信息專業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等。
2.考核過程中,每位申請者需展示個人簡介、學習成績、課題研究、科研成果、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推薦導師可補充介紹相關情況,但在討論打分時須回避。
3.考核過程要規范,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要有現場記錄,成績和評語。
4.設專業筆試考核申請者基礎知識及專業素質。
5.博士點根據考核總成績向學校提交擬錄取名單(不超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本專業擬招人數),并上報相關材料到研招辦。
(六)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詳細內容請參照《深圳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五、監督機制
詳細內容請參照《深圳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六、其他說明
詳細內容請參照《深圳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深圳技術大學研究生院/深圳大學應用技術學院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