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懿玥 于 2012-4-1 17:58 編輯
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有關事項的通告
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即將開始,復試和錄取工作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精神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為了做好2012年碩士生招生復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復試組織管理及工作職責 1.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校復試工作的組織和統籌管理,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我校復試各項工作。 2.研究生院成立復試工作巡查小組。負責監督和檢查各工作組是否嚴格的按照我校復試方案完成相應的資格審查和復試工作,檢查各學科的復試內容是否能真正考核復試考生的綜合能力和業務知識水平。 3.各學院(研究院)成立由主管院長擔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研究院)復試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和培訓學科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4.各學院(研究院)按學科專業和專業領域分別成立若干個學科復試小組。每個學科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在各學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學科復試小組成員需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工作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5.各學院(研究院)成立由研究生教學秘書擔任組長的資格審查工作小組,負責對不同類別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并建立考生個人材料檔案。 二、復試的具體要求 2.考生復試執行全國統一復試分數《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型學位類)》和《 201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 招生 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學位類) 》。 3.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分數線由各學院(研究院)根據教育部劃定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自行確定,在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復試比例原則上應至少達到招生規模的120%。 4.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英語、俄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及綜合素質考核等。復試方式以面試為主,是否筆試由各學院(研究院)自定。 5.以同等學力(本科以下學歷)報考的考生,及時與所報專業的學院(研究院)聯系,確定兩門加試課程及考試安排事項。 6.考生在接到復試通知后應按要求提交可以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各種背景材料,包括成績單(非應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章)、科研成果等以供專家復試組參考。 7.各學院(研究院)的復試細則和擬復試名單4月1日前經研招辦批準后公布。 三、資格審查 1.各學學院(研究院)在復試階段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4.考生須仔細核對“報考登記表”信息,凡有錯誤,請在復試報到時提請學院(研究院)辦公室修改,并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復試結束后,學院(研究院)辦公室統一將修改清單及證明材料復印件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推薦免試生2012年4月25日前將《碩士研究生現實表現情況》表寄送到錄取學院(研究院)。 四、復試時間安排 1.資格審查請到各學院(研究院)辦公室報到,交驗上述材料,學院(研究院)組織資格審查,材料不全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能參加復試,具體時間由各學院(研究院)自行確定。 2.體檢安排(見附件) 3.4月3-10日,各學院(研究院)組織復試,具體復試時間及地點安排在第一、二/教學樓電子屏或各學院(研究院)主頁查看。 五、錄取 1.考生能否錄取,以學校最后公示的名單為準。 2.復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 調劑錄取詳見《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2012年碩士生入學考試調劑事項的通知》。 六、其它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9月入學時,由學校統一組織復檢。 2. 凡將錄取為委培的考生需簽訂協議書一式三份,簽訂委培(定向)協議書的考生,要求在復試后10日內將委培協議書寄回研招辦,并按協議書的規定時間支付培養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審查時每人填寫一個信封,交報考學院(研究院)辦公室。此信封用于考生的錄取通知書、調檔函、入學須知的寄發,通訊地址務必準確清楚(確保錄取通知書可以及時收到)。為方便查找,請在信封中下角寫上考生聯系電話、考生編號、錄取專業代碼,各學院(研究院)辦公室按考生編號順序捆扎信封后交研招辦。 5.乘車路線:乘坐地鐵2號線到積水潭站下車,換乘公交“345快”、“888”至中國政法大學站下車即到。 6. 有關復試調劑更多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院主頁的“招生動態”欄及各學院(研究院)主頁。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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