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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就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做好復試工作,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
二、組織管理 1.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2. 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由我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負責。
三、復試 (一)復試分數線 根據全國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總體情況和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現確定上海國家會計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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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0 13:08 上傳
* 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五十九條要求,可享受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考生,請于3月21日16:00前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告知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021-69768051,mpacc@snai.edu),并提交相應書面證明材料,我院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初步審核。 * 如同等學力考生在報名時未填報同等學力,且符合我院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請于3月21日16:00前與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聯系,并申請加試,否則將不能通過復試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 按照教育部教學〔2018〕5號文件精神,招生單位應對擬準予復試的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凡參加我院復試的考生,應于2019年3月29日08:30-11:00,至我院第三教學樓一樓150人報告廳進行資格審查。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具體要求請點擊查詢《關于報考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資格審查的說明》。 (三)體檢 復試期間,我院不統一組織考生進行體檢,考生可點擊下載《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健康檢查表》,按此表要求前往居住地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的醫院進行體檢,并于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交體檢結論表格原件(含各類化驗單)。考生亦可使用上述醫院所提供的健康檢查表原件,但體檢內容必須包含我院體檢所需項目:內科、外科、視力、辨色力、血壓、體重、腹部B超(肝、脾、膽、胰、腎)、心電圖檢查、X線胸部檢查、血液化驗(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體檢報告的有效時限為3個月。 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安排 1. 復試通知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院實行差額復試,具體比例由各院系所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生源狀況確定,一般不低于120%。考生復試名單及初試成績將在復試前按一志愿及調劑分批次公布。考生可通過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app.snai.edu),查詢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安排。 凡取得復試資格的一志愿考生,請在3月21日16:00前登錄系統確認參加復試,并打印復試通知單。調劑考生可在調劑復試名單公布后,參考《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使用說明》(點擊瀏覽)注冊登錄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并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參加復試、打印復試通知單。 逾期不確認參加復試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我院不再另行發放紙質復試通知。 參加復試的考生務必帶好復試通知單和初試準考證(初試使用后如有遺失,可于4月30日17:00前至研招網下載打印)。
2. 日程安排 復試擬于2019年3月29-31日進行,地點為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點擊可參見地圖,上海市青浦區徐涇鎮蟠龍路200號)。復試的具體場次、地點等細節安排以各專業復試通知單為準,如有調整,將在現場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考場現場公告。為維護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請廣大考生認真閱讀復試通知單,按照流程參加復試。
3. 復試內容、方式與分值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復試方式為筆試與面試相結合。 復試總分值為300分,其具體內容和分值等要求為: 筆試(220分):思想政治理論(40分,60分鐘,閉卷),財務會計(80分,90分鐘,閉卷),微觀經濟學(80分,90分鐘,閉卷),英語聽力(20分,不少于10分鐘,閉卷)。 面試(80分):專業素質、邏輯分析、綜合能力和英語口語,原則上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管理會計和財務管理,筆試時間為每門90分鐘,試卷滿分為每門100分,考試形式為閉卷。管理會計筆試需自備無存儲、編程或查詢功能的無聲計算器。參考書目:《管理會計》(潘飛編著,第3版,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13年),《公司金融》(朱葉,第三版,復旦大學出版社,2015年)。
(五)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等于復試階段的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滿分300分。
(六)復試紀律 復試期間,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觀念,嚴格遵守本人簽署的誠信考試承諾、各項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對于在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請考生認真閱讀相關要求(點擊瀏覽)。
四、錄取 我院將對通過資格審查、符合初試和復試要求的考生,進行初試和復試成績的綜合排名(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并結合各專業的報考志愿和調劑意愿,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根據我院招生政策,審計專業01方向和會計專業01、02方向為統一復試分數線,一志愿考生在報名階段的報考志愿僅供參考,考生需在參加復試時明確具體調劑意愿,我院將結合各專業實際招生計劃,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兩專業(方向)擬錄取名單,再依次根據報考志愿和調劑意愿確定擬錄取專業。 一志愿不能招滿時,招生計劃缺額將用于調劑錄取。調劑擬錄取名單將結合調劑資格和調劑志愿,根據調劑考生(包括校內、校外全部調劑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 如在執行上述錄取原則時,出現總成績并列導致不能區分名次時,則依次參考初試成績、復試財務會計筆試成績、復試微觀經濟學筆試成績排定名次。 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中,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品德(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將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初審,報我院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呈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備案。
五、調劑注意事項 1. 根據教育部教學廳函〔2018〕14號等文件精神,我院將在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中設置各專業接收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我院金融專業01方向調劑名額不少于9個,稅務專業01方向調劑名額不少于12個,兩專業調劑考生進入調劑服務系統的初試成績不得低于370/55/83分;會計專業03方向即會計與財務管理方向調劑名額不少于23個,調劑考生進入調劑服務系統的初試成績不得低于220/60/120分。 我院將依據考生在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非意向服務系統)中正式申請調劑考生的調劑資格、調劑志愿和初試成績擇優確定調劑復試名單,并通過該系統發出正式復試通知,考生必須在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回復確認,否則按考生自動放棄處理。 金融專業01方向和稅務專業01方向在調劑環節將依據統一的復試分數線確定復試資格,并依據統一的錄取分數線結合調劑志愿完成錄取。如調劑考生在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中同時填報2個專業并取得復試資格,則應在復試時明確所報調劑志愿的優先次序。 校外調劑考生不參評新生獎學金。
2. 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線而未達到我院各院系所相應專業復試分數線的一志愿考生,或經我院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照教育部2019年有關規定,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其他高校。該系統開通時間為3月20日至4月30日。
3. 未達到統考、聯考全國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不能調劑至其他院校。
六、招生監察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招生監察小組電話:021-69768026。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招生監察小組通訊地址:上海市青浦區徐涇鎮蟠龍路200號,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招生監察小組石老師收,郵編201702。
七、其它 1. 關于個人聯系方式 為確保在擬錄取階段能順利收取調檔函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請考生登錄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對檔案所在單位名稱、地址、郵編(用于調檔和政審),以及個人聯系方式中的通訊地址、郵編、移動電話(用于寄發錄取通知書)進行核對更新。系統開放的更新時間為3月22日16:00-3月23日16:00,過時將不準予修改。
2. 關于進出我院 考生在3月28日-3月31日期間可進出我院,屆時需向門衛出示復試通知單及身份證。為了給考生提供安靜的復試環境,家屬如需在復試期間進入校園,必須持身份證,并由考生持復試通知單及身份證陪同,方可準入,敬請家屬諒解。
3. 關于交通、住宿和就餐 考生交通、住宿自理,請考生自行安排妥當,以免影響復試。 考生如需在院內用餐,可至注冊中心購買餐券(早餐20元,中晚餐均為50元),至第三餐廳一樓用餐。
4. 關于領英萃計劃 我院和外單位合作實施的領英萃計劃選拔工作將安排在新生入學后,屆時新生可至就業指導中心咨詢填報志愿事宜。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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