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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建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結合我院各專業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復試實施辦法: 一、復試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由學院黨政領導、學科帶頭人、指導老師、副高或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分黨委紀檢委員組成的復試領導小組,并按招生學科專業(或類別領域)成立復試小組。 二、復試時間: 3月25上午 8:00-9:00 倉山校區8號樓報到 3月25上午9:30-11:30筆試 3月25下午14:00開始面試 3月26上午 旗山校區師大醫院體檢(若能提供2014年10月以來我校醫院或報考單位醫院或三甲以上醫院的體檢報告,則考生無需重復體檢) 三、復試地點:見報到現場通知 四、參加復試人員: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及調劑生 五、復試內容: (一)思想政治考核。 主要為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事業心、紀律性和心理健康情況等考核。時間為10-15分鐘。 考核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 (二)復試內容及復試方式(滿分為100分)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60分)。其中專業知識測試(筆試,50分),外語聽、說能力綜合測試(面試,10分) (2)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面試,40分)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分鐘。 (*備注:課程與教學論和學科教學(化學)專業面試時需展示十分鐘的教學片斷。抽取高中化學課本必修1內容,課本自帶,版本不限。) (三)各專業筆試參考書目及筆試時間 專業名稱 | | | | 《儀器分析》(第四版)朱明華,胡坪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6 | | 化學工藝、應用化學、工業催化、化學工程(專業學位) | | 1.劉知新主編:化學教學論(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 王祖浩等主編:化學課程標準解讀,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4 | |
六、其他事項 1、學院各專業原則上采用差額復試方式。差額比例為1:1.2。 2、各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推免生及往年保留入學資格今年返回者(保返生)只簽署錄取意見,不參與排名)。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的權重為50%。 3、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應向學院提交的材料:a.往屆本科畢業生:二代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政審表》、學習成績單復印件; b.應屆畢業生: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政審表》、學習成績單復印件; c.學歷學籍審核。所有考生,特別是網報和現場確認時提示學歷學籍校驗有疑問的考生,務必于復試前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 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驗證,驗證成功后,往屆本(專)科畢業生可獲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若驗證失敗,往屆本(專)科畢業生請立即到該網提供的各地學歷認證代理機構申請學歷認證;應屆本科畢業生請立即與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確認學籍注冊信息。所有考生在復試時,將認證報告或在有效期內的在線驗證報告復印件交給學院。因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錯過錄取時間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對持不合格證件、復試材料不全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不準參加復試。 4、調劑考生在復試時應向學院提交的材料 a.《調劑申請表》、《政審表》;b. 本科階段成績單復印件;;c. 本科畢業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及學歷(應屆生為學籍)驗證報告(參閱一志愿提交材料c點規定)復印件;d.個人簡歷;e.獲獎證書復印件;f.外語過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 5、校監察處招生監督電話:0591-22867115。 6、每周一、周五上午校醫院均可受理考生體檢。若能提供2014年10月以來我校醫院或報考單位醫院或三甲以上醫院的體檢報告,則考生無需重復體檢。 7、復試費30元。 8、4月20日前,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可能再開展若干次調劑復試工作,屆時將在學院網頁公布相關消息。 七、本辦法未盡事宜請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規定為準。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15年3月20日 附: 復試名單 一志愿上線考生:(25人) 調劑生復試名單另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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