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為畢業生提供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2號)和《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普通本科高校2025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桂教辦〔2025〕761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學校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本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三條 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
(一)招生人數:200人。(最終以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為準)
(二)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下表。
廣西中醫藥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表
(最終以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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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第四條 招生對象
廣西中醫藥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第五條 報名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專業的要求。
(三)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參見下表)
(四)每個考生限選1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考,專業志愿不進行調劑。
(五)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免費醫學定向本科畢業生不得報考第二學士學位。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 版)》(國衛醫發〔2014〕11號)等相關規定,中醫骨傷科學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畢業生不能以該學歷報考醫師資格。報考中醫骨傷科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要在報考時簽署知情同意書。
第四章 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核
第六條 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
(二)報名流程
1.填寫報名信息。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電腦端登錄網址[url=]https://jsj.top/f/AzG5fF[/url],或手機掃描以下二維碼,線上填寫“廣西中醫藥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信息”。
2.填寫報名表。報名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登錄廣西中醫藥大學本專科招生網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頁面(網址:https://www.gxtcmu.edu.cn/zs/zszc)下載《廣西中醫藥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見附件),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3.通過電子郵件上報報名材料。已填寫“廣西中醫藥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信息”的考生,請將以下報名材料匯總,壓縮打包后命名為“報考專業+姓名+身份證號”,于2025年7月15日前發送到學校招生就業處招生科郵箱(gzy3126099@163.com),無需郵寄紙質材料。個人報名材料清單如下:
(1)《廣西中醫藥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掃描件(考生簽名處須手寫簽名);
(2)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兩面置于同一頁面);
(3)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
(4)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
(5)與畢業證書同底的藍底免冠彩照電子版(以“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掃描并保證清晰(分辨率300dpi以上),未按要求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第七條 報名資格審核
對報名廣西中醫藥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的姓名、身份證件信息、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信息、照片、原畢業本科專業與報考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等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在“廣西中醫藥大學本專科招生網(https://www.gxtcmu.edu.cn/zs)和廣西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微信公眾號公示。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章 招生考試與錄取辦法
第八條 招生考試辦法
學校不組織招生考試,根據學生在校期間學業成績等情況,采用選拔制方式錄取。
第九條 錄取辦法
(一)原則上按公布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計劃錄取。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報名資格審核合格人數與招生計劃有差異時,在保持招生總計劃數200人不變的情況下,專業間招生計劃數調劑使用,擇優錄取。
(二)某個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報名資格審核合格人數不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的,按報考的專業直接錄取。
(三)某個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報名資格審核合格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的,按原畢業本科專業同年級同專業排名名次比例優先錄取(計算公式:比例=專業排名/專業總人數)。排名名次以我校教務管理系統計算的學分績點排名為準。
(四)報名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五)擬錄取名單在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臺(https://exwzs.chsi.com.cn/)、廣西中醫藥大學本專科招生網(https://www.gxtcmu.edu.cn/zs)、廣西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擬正式錄取。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條 學費
實行學分制收費。學生按所修課程或專業學分每學年預繳學費,畢業時按照實際修讀的課程門次及學分、收費標準進行結算,多退少補。最終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廣西中醫藥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第一年預繳學費標準為:中醫骨傷科學6435元/生,藥學6450元/生,康復治療學6450元/生。
第十一條 住宿費
住宿費標準:學生宿舍4-10人/間,500-1500元/生/學年。住宿費按照實際住宿樓棟及房型標準收費,最終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第七章 學生培養與管理
第十二條 教學安排
學校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為全日制全脫產學習,以專業基礎課程和專業課程為主,不含畢業實習與實驗。
第十三條 學籍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修業年限為兩年,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習,納入全國普通高校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管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不得保留入學資格、留級、轉學及轉專業,不參與學校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
(三)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進行修讀,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兩年),修完教學計劃規定課程,達到畢業要求和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學滿兩學年,但未修完教學計劃規定課程或者未達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四)學習期間退學的學生,學習滿一個學期但未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但不滿兩學年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五)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參照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
(一)被我校錄取為第二學士學位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和相關材料到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按要求進行入學資格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應誠實守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五條 學校堅決執行國家及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關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與規定,招生全程接受社會的監督。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全程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再監督。
第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凡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 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五合大道13號
招生就業處聯系電話:0771-3126099 3122535
紀檢監督部門電話:0771-3111494
學校網址:https://www.gxtcmu.edu.cn/
本專科招生網址:https://www.gxtcmu.edu.cn/zs
電子郵箱:gzy3126099@163.com
接聽電話時間為工作日8:30-12:00 15:00-17:00。
第十八條 本簡章具體解釋工作由廣西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如教育部關于第二學士學位辦法有新的變化,則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
廣西中醫藥大學
2025年6月
附件:廣西中醫藥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