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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2-11 10:56
正文摘要:某人于2000年犯詐騙罪,根據其犯罪情節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時效為15年),5年后2005年又犯故意傷害罪,根據其犯罪情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時效為5年),兩起犯罪均未被人控告、舉報以及未被司法行政 ... |
forthefurture 發表于 2019-2-11 15:40 起算時間肯定是05年,我問的是時效,就是追訴期限 |
| 無論追溯期15年還是追溯5年,都是從后罪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呀 |
| 你是不是20考研的。 |
| 那你做題還根據這個么,你做題不按理論來么 |
forthefurture 發表于 2019-2-11 11:50 換句話說就是,追訴時效的適用對象是犯罪行為,而不是犯罪人。 |
forthefurture 發表于 2019-2-11 11:50 是合并計算還是分開計算,這一點一定要搞清楚!我個人認為追訴時效應該是根據不同犯罪各自計算其罪的追訴時效,這和數罪并罰的計算正好相反[額..] |
hyk12088 發表于 2019-2-11 11:52 意思是如果追訴詐騙罪,那從2005年開始重新計算15年,如果追訴故意傷害罪,是從2005年開始計算5年?追究不同罪名根據各自犯罪情節對應的法定最高刑來分開計算,并不是合并計算,對嗎?好像懂了[嘿嘿] |
Wwww001 發表于 2019-2-11 11:15 法定最高刑是只是一個量刑幅度,并不是具體的數值,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的量刑幅度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具體數值是由法院宣判后才知道的,所以在追訴時效里的法定最高刑是不可能給出具體數值,給的都是量刑幅度[嘿嘿] |
forthefurture 發表于 2019-2-11 11:50 罪名不一樣,最高法定刑不一樣,追訴期限也不一樣啊,他沒交代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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