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11月的時候,我自己在民法學復習的過程中十分頭疼,因為王利明的課本有八百多頁紙,尤其是在擔保物權部分,就有幾十頁,如果我一味地這么啃下去的話,很難能夠一五一十地背下來,于是我索性把課本當中可能拿來出題的點,都用word編排,打字,并把可能出題的點都標出來,后期再把我已經熟背了的東西,給刪除掉。最后就形成了一本屬于我自己的筆記,并打印了下來。
另外,我認為列大綱也非常有用,對于一些我難以記住的知識點,我用樹狀圖或者用大括號的方式進行排列組合,這樣有利于構建民法的知識體系,更為功利地講,這樣才能夠讓我在考試的時候,默寫如同抄書一樣熟稔。
1. 關于選擇何種理論:暨大的考綱是以高銘暄的課本來展開的,因此要以高銘暄的理論為基礎,同時,歷年真題中有相當多的題目涉及到刑法的新理論,因此有些內容要以司考所學的,張明楷的理論為補充,我的建議是,無論我們之前是否有準備過司考,都應當買一本劉鳳科或者柏浪濤的司考教材來予以補充,因為很多題目(尤其是在案例分析部分),與他們的輔導資料有很多重合之處。當然這些都是建立在我們把高銘暄的課本讀透的基礎之上的。
(1) 有很多同學可能會問,張明楷和高銘暄的理論相差那么遠,這樣復習合理嗎?事實上,無論刑法和民法,暨大都沒有指定的教材,只有考綱范圍。因此,無論高銘暄還是張明楷的理論,都不是“官方指定理論”。在講司考的機構的宣傳之下,仿佛各個教授的觀點與觀點之間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涇渭分明。但事實上,刑法學實質上是一門“解釋學”,無論是誰的理論,都只是對法條的不同解釋而已,因此萬變不離其宗,只要我們在做題的時候,能夠準確地、且符合罪刑法定地表達法條的內容以及刑法的理論,那就能得高分,而不是拘泥于某位老師的理論。
2. 刑法各個章節學習的策略:
(1)總則:總則在復習的時候,為方便記憶,我分為三個板塊:刑法論、犯罪論、刑罰論:
第一,刑法論:也就是關于刑法的相關概述,這些具體的原則、理念,是論述題特別好的出題點,要做好積累。另外,回答任何類型的論述題,由于各種具體的刑法制度都是由刑法的基本原則,刑法的機能等出發的,因此,這一章的內容也同樣能夠起到“萬金油”的作用。
第二,犯罪論(犯罪構成、正當行為、共同犯罪、罪數形態):在犯罪構成方面,我的建議是直接掌握“四要件”即可,而無需學習“三階層”或者“兩階層”,但相關內容應當理解。另外,犯罪論的相關概念非常多,類似“犯罪對象”“刑事責任能力”“間接故意”“犯罪未遂”“繼續犯”等等這些,都是名詞解釋乃至簡答題非常好的出題點。因此我建議這幾章,對于概念,一定要記準確。共同犯罪這一章比較特殊,我建議是按照高銘暄的課本來背誦相應的理論,但另一方面,也應當綜合張明楷的內容,以此來應對案例分析題。
第三,刑罰論的內容,是暨大整一本刑法學當中最為重要的地方,因為很好命題。基本上在名詞解釋必須出1-2道,在簡答題也必出1-2道。對于這一編的內容,我的建議是,法條全背,再在熟悉掌握法條的基礎上掌握各種理論。
(2)分則:
第一,名詞解釋愛考相對生僻一點的罪名,比如去年的侮辱國歌罪(我這個不會,當時‘緊急立法’了)、再之前的非法行醫罪等,不會傻乎乎地直接考查個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因此,在應對名詞解釋方面,要盡可能學得廣:(尤其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一章中,非常龐雜,但真的該沉下心去背),往往你認為“這個應該不會考”的罪名,就會變成出題點。很多罪名只需要記住一個概念就好,由它的概念就可以直接推出它的四要件。另外,暨大刑法學的考綱在分則都是規定“XX罪主要的犯罪”,這證明,也并非所有的罪名都需要記憶,我的建議是,直接按照司考(法考)的考綱去記憶即可,司考的考綱有劃定哪些罪會考,哪些罪不屬于考綱的內容。
第二,簡答題比較喜歡拿罪名與罪名做比較,在這本筆記中,也有介紹這類題目的回答方法,也即直接拿客體、對象、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犯罪形態等各個方面進行比較即可。
(3)當然,我自己在復習刑法的過程中,也如同民法一樣一字一句地在電腦以列表格的形式做筆記,各位在復習的時候,也同樣可以予以參考。
四、關于專業課考試之答題:
1. 時間把握:民法和刑法一樣,都只是發白紙作為答題紙給你,你要自己標題號,時間也非常之緊,我的建議是,在平時訓練,爭取達到以下的速度:
(1)名詞解釋:15-20分鐘內完成四道。
(2)簡答題:一道10分鐘完成。
(3)論述題:一道25分鐘完成。
(4)案例分析題:一道25分鐘完成。
2. 回答什么:暨大歷年的考題也就以上四種題型,對于這四種題型,答題有著不同的策略:
(1)名詞解釋:民法學的考題,名詞解釋考點較為分散,前面提到的,對于每個概念都要具體把握,切莫懶惰。回答名詞解釋,最好一道題要有100-150個字。刑法學出題的套路有章可循,一般是2道總則、2道分則,或者3道總則,1道分則。
a. 刑法總則考查的地方非常集中,時常有1道是考刑罰論的,前面提到,直接按照法條去表述刑罰制度的概念即可。
b. 總則的其他部分內容,出名詞解釋也相對較集中,只要把概念表述進去,再寫一點特征之類的,湊夠一百多個字,就完工。
c. 名詞解釋考分則的,要注意,對于某些概念比較短的(比如說曾經考了組織考試作弊罪),不能夠干巴巴只寫一個概念進去,這樣字數是不夠的,看起來就不像是對這個“名詞”的“解釋”了,這種情況下,應當把四要件都寫上,這樣就盡量讓你的答案豐滿一點。但對于某些罪名,本身概念已經很長了(比如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就無需寫上四要件了。
(2)對于簡答題:回答暨大刑法學的簡答題,沒有捷徑,只有老老實實把各個概念制度背熟,掌握準確了,才能夠答題答得準確完滿。 暨大簡答題出題的套路經常是出概念與概念的比較,概念與概念的比較類題目最好寫:首先寫上兩個概念內容,其次從概念特有的性質、主體、客體、標的、構成要件、法律后果、適用法律、民訴上的管轄等等各個角度綜合剖析。另外,無論民法刑法,在復習的過程中,案例分析是一個大頭,而暨大歷年的考題案例分析的題目是不多的,因此可以參照司考的卷四真題,而且司考的參考書目的答案相對來說比較規范,是非常好的復習資料。
(3)論述題:
事實上,論述題無非是你自己寫作的思路+課本的知識,以此來重構一個體系并闡明問題,言之有理即可。因此一方面,課本的知識要熟悉掌握,另一方面,要盡快形成自己的論述題寫作的思路,比如說我自己的寫作思路,通常是:
(1)題目中提到的概念
(2)題目中提到的概念之拓展【即回答其法律特征、法律后果、構成要件、罪與非罪認定】
(3)題目中提到的概念之比較法
(4)未來刑事立法的展望or未來民法典的立法【即回歸到刑法論的相關內容。】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寫作思路,一方面,把問題回答到點上,另一方面,再對其進行相應的拓展、升華,想必就能夠得到高分。
五、總結:
綜上,我推薦的書目如下:
1. 肖秀榮全套書目:《命題人講真題》《命題人知識點精講精練》《命題人1000題》《命題人知識點提要》《形勢與政策》《肖8套》《肖4套》
2. 英語:《丁曉鐘考研英語歷年真題超精解》《朱偉戀練有詞》《何凱文作文高分攻略》
3. 民法:王利明、楊立新、王秩、程嘯:《民法學》,江平《民法學》,王秩《民法習題冊》,相關的司考復習資料作補充。
4. 刑法:高銘暄《刑法學》,相關司考復習資料作補充。
5. 咸魚、B站是買課、看課的好地方。
五、筆記:前述我自己總結的筆記,如若覺得對你有所幫助,可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