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教務處 [2015]134號通知的精神并結合我系實際,現對今年的推免工作做如下規定:
一、申請條件
1.前三學年累計平均學分績一般不得低于80分,普通班學生排名原則上在專業或專業方向前20%以內,實驗班(含創新班和實踐班)學生的學分績必須高于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電自方向前20%的學分績。
2.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如:獲得國家級學科類獎勵),且學分績排名在專業或專業方向前50%以內,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可以申請并根據綜合考查成績排名。
3.由于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各專業方向成績差異較大,若某個專業方向符合條件的人數低于指標數,對于有省部級學科類競賽獎勵的學生其學分績可放寬到75分,但其綜合排名排在條件1和條件2的后面。
二、指標分配
學校下達到我系的推薦指標如下:
普通班指標 | 創新班指標 | 實踐班指標 | 合計 |
43 | 14 | 6 | 63 |
普通班指標根據各專業學生人數按比例分配,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按專業方向分配指標。分配結果如下:
專業/專業方向 | 電力 | 電自 | 高壓 | 農電 | 合計 |
學生人數 | 245 | 140 | 69 | 49 | 503 |
計算指標 | 20.944 | 11.968 | 5.899 | 4.189 | 43 |
分配指標 | 21 | 12 | 6 | 4 | 43 |
各專業或專業方向剩余指標用于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優秀學生的免推(不分專業方向)。
實驗班的指標僅用于實驗班優秀學生的免推。
三、加分補充規定
1.已接受申請但未被授權的專利不加分。
2.已被錄用但未公開發表的論文不加分。
3.材料截止時間:2015年9月12日。
電力工程系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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