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入學須知 |
發布時間: 2012年6月7日 11:17:09 來源: 您是第 48 個閱讀者 |
福建師范大學 2012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入學須知 一、報到 (一)報到時間、地點 報到時間:2012年9月初。 報到地點:旗山校區(體育科學學院、音樂學院、美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軟件學院、 旅游學院、傳播學院等7個學院新生接待處)。 倉山校區(除上述7個學院以外的其他學院新生接待處)。 (二)報到程序 新生憑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到各學院新生接待處報到,繳納住宿費和學費,核對《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以報考時的信息為準),上交有關材料,并申請住宿。 具體報到時間和程序將于8月20日后在我處網頁公布。 (三)報到要求 1.往屆、應屆、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推薦免試生須同時攜帶學士學位證書,下同),專科畢業生須攜帶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對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未獲得學士學位的推薦免試生,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2.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新生德、智、體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3.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及戶口遷移證的姓名須與《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須持有發證機關的書面證明,否則不予辦理報到手續。因故不能在報到時出示畢業證書原件者,須出具畢業學校的書面證明(蓋校章),否則不予辦理報到手續。 4.新生須在規定日期來校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持原單位書面證明,并于報到前向我處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5.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惡劣的,移送有關部門查究。 二、報到時應向學院提交的材料 (一)上交材料 1.《錄取通知書》;2.黨、團關系介紹信(按以下注意事項第1條辦理);3.戶口遷移證(按以下注意事項第2條辦理);4.工資關系;5.相片10張(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半身);6.身份證復印件;7.錄取通知書復印件;8.《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入學前婚(育)狀況申報表》。 已參加全國大學生外國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相關要求者(具體要求參見我處網頁《福建師范大學關于印發改革全日制碩士生外國語公共學位課程教學與考核要求的暫行規定的通知》),應帶好相關證書或成績通知單,在報到時統一上交所在學院,經審核符合要求者,外語課程可申請免修。 (二)注意事項 1.人事檔案未轉入我校者不轉黨、團關系。省外新生的黨團關系介紹信遷往“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組織部”,本省新生直接遷入“福建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團員不開介紹信,直接在團員證上蓋章。 2.凡福建省內生源的新生(以高考時的戶籍為準,下同)一律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外省生源的新生根據個人意愿決定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如需辦理者,報到時應攜帶個人戶口遷移證,在倉山校區報到的新生戶口遷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32號;在旗山校區報到的新生戶口遷移地址:福建省閩侯縣上街鎮科技路1號。遷移證不得涂改,如涂改必須在涂改處加蓋所在派出所戶口專用章。遷移戶口時間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3.國家計劃內定向碩士生、委托培養碩士生、有工作單位的自籌經費碩士生、2009年農村教育碩士生不享受研究生普通獎學金,不轉工資關系。 錄取為國家計劃內非定向或自籌經費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需要提交工資關系。 其他新生的工資關系須在報到時上交,經審核合格后可享受研究生普通獎學金;遲交者(超過9月30日),普通獎學金推遲一學期發放;未交工資關系者,不能享受普通獎學金。 入學前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有人事管理權的國有企業工作以及人事檔案寄存在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的,須提交以下兩項證明:①原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人事部門”。其中,中學的人事部門為教育局,下同)出具的工資基金核減單(介紹信);②人事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或與原工作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證明(所有證明均須注明經辦人和其辦公電話,下同),或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入學前在其它單位工作的,須提交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入學前為待就業的,須提交原人事檔案寄存部門(或戶口所在街道、村委會、派出所)出具的待就業證明。 三、住宿安排 在倉山校區報到的新生,如果家庭所在地在倉山區、臺江區者,不安排校內住宿(入學后確有困難,在學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再申請);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新生不安排校內住宿。其他新生如需在校內住宿的須提交住宿申請,經審核后安排住宿。未提交申請或逾期提交或審核不通過者,不予安排校內住宿。 住宿費用:750元/年—1200元/年(根據不同校區和宿舍樓確定)。住宿所需生活用品自理。具體住宿地點、收費標準等相關信息請咨詢各學院研究生秘書。 四、培養費和教材費 (一)培養費 培養費標準:根據閩價費〔2010〕343號文件,工商管理碩士的學費為45000元(全程),公共管理碩士的學費為39000元(全程),旅游管理碩士的學費為33000元(全程),其他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的學費為18000元(全程)。學費可分學年平均繳交,也可在報到時一次性繳交。錄取類別為國家計劃內定向和非定向的研究生不需要繳交學費。 (二)教材費:由研究生在購買教材時直接支付。 五、其他 (一)報到時所填有關表格上的學號、姓名、專業名稱等須與《錄取通知書》上的信息一致。 (二)其他事宜請關注我處網頁或與我處聯系 我處網址:http://yjsc.fjnu.edu.cn/ 通訊地址:350007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32號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處 聯系電話:0591-83465314 傳真:0591-83443956 電子郵箱:lcf@fjnu.edu.cn。 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處 2012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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