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做好2011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生活補助費發放工作的通知 |
| 來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1-9-6 8:24:27 點擊數:2277 |
各院(系): 根據華師行字[2010]171號《關于印發<華中師范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行方案>的通知》,我校實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制度。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包含學費和生活補助費兩部分,學業獎學金用于支付學費部分由學校直接扣除代繳,生活補助費由院系造表、初審,研究生院研工部審核,財務處復核并按月打卡發放。為做好2011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生活補助費的發放工作,特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學業獎學金生活補助費的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按時到校報到注冊。 (三)檔案轉至我校、錄取類別為非定向、且學費類別為一等、二等的研究生(原非定向A類、B類研究生)。 二、生活補助費標準: (一)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 (二)碩士研究生:300元∕月 (三)另行制訂學業獎學金制度的院系,學費及生活補助費按照報研究生院核準的方案 執行。 (四)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生活補助費學術型研究生最多按3年計,共34個月;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最多按2年計,共22個月。 三、發放對象的其他說明: (一)2011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生活補助費發放對象包含: 1.2010年錄取的非在職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 2.2010年保留學籍支教的研究生 3.學號為2008開頭的今年入學并已報到的農村教育碩士 (二)2011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生活補助費發放對象不包含: 1.2011年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 2.2011年錄取的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 3.2011年保留學籍支教的研究生 4.尚未報到注冊的研究生 三、生活補助費的審核與發放 (一)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生活補助費由院系負責造表、初審,研究生院研工部審核,財務處復核。 (二)入學前為國家正式職工,此次錄取為獲得一等學業獎學金或二等學業獎學金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須提交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開具的工資關系轉移證明。 (三)時間安排 院系研究生輔導員按照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供的錄取花名冊認真審核研究生報到情況,按照示例填寫《2011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生活補助費發放名冊》(此表只可下載不可自制),然后交院系負責人初審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9月26日前交研究生院研工部,[url=mailto:同時提交電子版至ygb@mail.ccnu.edu.cn]同時提交電子版至ygb@mail.ccnu.edu.cn[/url] (四)財務處對研究生院審定的《學業獎學金生活補助費發放名冊》進行復核,在每月的15日左右將生活補助費通過中國銀行分別劃入學校為研究生統一辦理的銀行卡。 (五)各院系應根據研究生在學期間的異動情況(包括考試不及格和違紀扣減,退學、開除、轉學、提前畢業停發,提前攻博轉換等),在發放當月生活補助之前5天(每月10日之前),及時向研工部提交《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生活補助費變動情況表》及有效批件,研究生院報財務處據此做調整或停發生活補助費處理。 研究生院 2011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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