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加大復合型人才培養力度,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研究,我校決定2025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培養工作。
一、報名條件
報名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績優良;
(二)我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三)考生所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須與原本科畢業專業分屬不同專業類(各專業所屬專業類詳見附件1)。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和各專業招生計劃數詳見下表:
序號 | 招生學院 | 招生專業 | 所屬專業類 | 學位授予門類 | 修業年限 | 招生計劃數 |
1 | 資源環境學院 | 資源環境科學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 理學 | 2年 | 30 |
2 | 水利與建筑工程學院 | 水利水電工程 | 水利類 | 工學 | 2年 | 30 |
3 | 機械與電子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信息類 | 工學 | 2年 | 30 |
4 | 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類 | 工學 | 2年 | 30 |
5 | 信息工程學院 | 軟件工程 | 計算機類 | 工學 | 2年 | 30 |
6 | 葡萄酒學院 | 葡萄與葡萄酒工程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 工學 | 2年 | 30 |
7 | 經濟管理學院 | 金融學 | 金融學類 | 經濟學 | 2年 | 30 |
8 | 人文社會發展學院 | 法學 | 法學類 | 法學 | 2年 | 30 |
(二)考生最多可填報2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志愿。各專業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
(二)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通過學校輔導貓平臺按照有關要求完成報名,具體方式和有關要求見附件2。
考生本科階段學業成績等有關信息和材料,由學校統一從有關部門調取,考生無須再提交其他報名材料。
四、考核及錄取
(一)資格審核
學校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結果將于5月底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有關結果。
(二)考核
1.考核方式。學校組織專家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進行面試考核,重點考查考生的培養潛質和綜合素質等。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2.考核成績。考生考核成績為面試成績和本科學業成績評級成績組成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面試成績*0.5+本科學業成績評級成績*0.5,最終結果保留2位小數點。面試成績總分滿分100分。本科學業成績評級成績根據考生本科階段學業成績專業排名比例情況進行等級賦分,賦分標準如下:
[td]學業成績專業排名比例區間 | 賦分分值 | 學業成績專業排名比例區間 | 賦分分值 |
N<10%<> | 97 | 50%≤N<60%<> | 82 |
10%≤N<20%<> | 94 | 60%≤N<70%<> | 79 |
20%≤N<30%<> | 91 | 70%≤N<80%<> | 76 |
30%≤N<40%<> | 88 | 80%≤N<90%<> | 73 |
40%≤N<50%<> | 85 | N≥90% | 70 |
注:N為考生本科階段學業成績專業排名比例。
(三)錄取辦法
采取“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
1.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計劃擇優錄取。
2.若某一專業第一志愿未能錄滿,則在未被第一專業志愿錄取但第二志愿填報了該專業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仍未錄滿,則在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擇優錄取。
3.對于綜合成績相同考生,依次按照面試成績、本科學業成績評級成績、本科階段平均學分成績排序確定錄取。
4.7月1日前如有首輪被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缺額、考生志愿等情況,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進行遞補錄取。
5.考生須在2025年秋季學期入學報到前取得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未在入學報到前取得證書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五、學生管理、培養與畢業
(一)被錄取的考生須在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者,應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前一周內書面向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規定報到時間后兩周。 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二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學籍管理,學生管理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學生入學后按照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各專業相應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培養。
(三)對于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學生,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對于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四)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生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參照當年相應專業本科生有關標準執行。
(五)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六、其他事項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組織開展,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堅持政策公開、過程透明、程序公正。
(二)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報名,所提交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考生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報名和錄取資格,并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不收取報名考試費,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訓活動。
(四)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
(五)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陜西省楊凌示范區西農路22號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2100
招生網址:https://zhshw.nwafu.edu.cn/
咨詢電話:029-87091406
監督電話:029-87082160
七、本簡章由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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