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南京大學2024年繼續在部分專業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生招生培養工作。
一、招生計劃
2024年招生總計劃不超過30人,專業設置如下: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學費(元/生·學年) | 培養院系 |
法學 | 不超過 15 人 | 5720 | 法學院 |
工商管理 | 不超過 15 人 | 5720 | 商學院 |

考生原本科專業應與報考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0 ... 240319_1121111.html 進行查詢。
四、考核錄取
我校將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審核,確定進入考核的候選人。考核采用線下面試形式,重點考察候選人的學科基礎、專業素質、實踐能力等。我校依據面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通過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經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發放南京大學錄取通知書。
考核擬于7月20日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入學與培養
1.報到入學。錄取學生須在規定日期到校報到。
2.學籍管理。第二學士學位為全日制學習,學制為兩年,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在校期間,不得轉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如中途退學,按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3.課程設置。第二學士學位設置專門的教學計劃,必修課程主要包括學科平臺課程、專業核心課程及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專業選修課程需完成規定的學分,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
4.頒發證書。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頒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根據修讀情況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六、其他
1.凡在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包括偽造騙取我校考核資格等情況,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我校將取消其相應資格,同時通報招生主管部門做進一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有關法律處理。
2.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3.南京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4.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政策調整,則按照新規定執行。
七、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咨詢郵箱:njujw@nju.edu.cn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du.cn 微信公眾號:ndzsxlj
八、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本科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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