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號),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培養復合型人才,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學校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2、2023、2024屆未就業畢業生。
3.所報考的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進行查詢。
4.身體健康,體檢標準符合教育部、衛生部等文件規定的專業錄取要求。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名稱 | 所屬學科門類 | 所屬 專業類 | 學制 | 授予 學位 | 招生 計劃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2 | 文學 | 30 |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線上方式報名,請于2024年6月24日—28日17:00完成我校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手續。報名時間以金山表單系統時間為準,逾期將無法報名。
報名方式:按要求在線填寫《嘉應學院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信息采集表》、上傳佐證材料并提交。金山表單報名鏈接:https://f.wps.cn/g/F4FrP2Ie/。
考生須將以下資料掃描或拍照上傳至金山表單,供報名審核:
①本人1寸彩色照片(藍底);
②本人身份證(正反面須在同一個頁面);
③本人本科畢業證;
④本人學士學位證;
⑤嘉應學院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報考申請表(詳見附件);
注:考生須確保上傳資料真實、完整、清晰。為便于溝通,請報名考生加入嘉應學院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
2.報名資格初審:我校將根據考生畢業專業、所獲學位、報考專業等信息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審核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審核結果預計于2024年7月5日在嘉應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3.考試方式: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須前往學校所在地參加所報專業線下考試,具體考核事宜另行通知。考試時間:2024年7月10日。
4.考試內容:考試科目為《漢語言文學基礎》,主要考查學生漢語言文學的基本功底和文學素養。
四、錄取辦法
學校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進行錄取。擬錄取名單在嘉應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
五、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按相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故意隱瞞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培養及管理辦法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
2.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
3.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4.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我校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5.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6.本校收費標準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住宿費視不同住宿條件在850-1800元/學年之間收取。
七、其他
1.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3.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為準。
4.學校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梅松路100號。
5.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753-2186877;
招生信息網:https://zs.jyu.edu.cn
嘉應學院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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