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4〕4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要求和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簡章。
一、學校概況
學校占地面積1719畝,校舍建筑面積69萬平方米,紙質藏書193萬余冊(種),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3億元,全日制本科生、留學生等在校生2.2萬余人。現有ESI全球排名前1%學科3個、“十四五”重慶市重點學科7個,國家級一流(特色)專業4個、省級一流(特色)專業16個,省部級科研創新平臺26個;有專任教師130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教師近600人、博士學位教師近500人、省部級人才100余人。系教育部師范教育協同提質計劃重點支持院校、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應用型高校產教融合聯盟副理事長單位。
二、組織管理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招生考試辦法的制訂、招生過程的監管和擬錄取名單的審定等。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和教學的校領導、紀委書記為副組長,教務處、招生就業工作處、紀檢監察室等職能部門和相關院系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
招生專業所屬院系是第二學士學位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其黨政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具體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學院明確組織機構、人員職責、考試標準和紀律要求,加強過程管理,提出擬錄取名單。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 | 學科門類 | 本科專業類 | 招生計劃 | 學制 | 就讀地點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文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40 | 兩年 | 校本部 (重慶市涪陵區聚賢大道16號) |
英語(師范) | 文學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40 | 兩年 | |
小學教育(師范) | 教育學 | 教育學類 | 40 | 兩年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計算機類 | 40 | 兩年 |
備注:最終招生計劃以市教委核準人數為準。
四、報考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
(二)長江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2021—2023屆)長江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三)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版)”進行查詢。
五、報名與材料提交
2024年5月30日至6月10日為報名時間。考生將報名信息表(見附件1,打印簽字后掃描版)、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電子版登記照(身份證號命名,大小不超過40KB)及電子版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學信網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打包壓縮統一命名為“報考第二學位專業名稱+申請人姓名”,發送至報名郵箱:1317631652@qq.com。
六、考試內容與方式
(一)資格審查
我校組織人員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核,并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名單約于6月12日在長江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s://zsb.yznu.edu.cn)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考試。
(二)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由相關專業所在學院組織實施,重考查學生的綜合能力和學科特長。考核方案將與資格審校結果一并公布,請各位報考考生留意學校招生信息網通知。
七、錄取工作
(一)錄取規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考生成績、綜合素質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錄取步驟
擬錄取名單經審核無誤后,6月20日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及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臺(exwzs.chsi.com.cn)公示,公示無異議,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正式錄取。
(三)體檢與復核
1.體檢。錄取考生在入學報到后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2.復核。學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材料內容和考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
八、學籍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2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只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四)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參照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九、學費、住宿費標準
(一)學校按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審批的標準收取學費,學校實行學分制管理,招考專業具體收費標準見我校招生信息網。
(二)住宿費標準為1000-1200元/學年/人。
十、監督機制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章程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過程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并將選拔條件、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受理信訪舉報。
十一、學校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重慶市涪陵區聚賢大道16號;
郵政編碼:408100;
學校網址:https://www.yznu.edu.cn;
錄取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b.yzn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3-72792000,023-72792216;
招生監督部門及電話:學校紀檢監察室,023-72792155。
十二、其他
本章程適用于長江師范學院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長江師范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
長江師范學院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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