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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渤海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打印本頁]
作者: 三般朝典 時間: 2023-5-31 22:55
標題: 渤海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本帖最后由 三般朝典 于 2023-5-31 23:02 編輯
渤海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繼續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考生須為渤海大學2023年本科應屆畢業生以及渤海大學近三年(2022年、2021年、2020年)本科往屆畢業生,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
(二)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四)身體健康,符合專業錄取的要求。
二、招生專業、計劃及學費標準
注:學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最后審核通過的為準。
三、住宿費
住宿費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收費,住宿費標準為800-1200元/年。
四、報名安排
(一)報名時間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于2023年5月31日—6月3日8:30—19:00、6月4日8:30—15:00,登錄“遼寧招生考試之窗”進行網上報名(http://www.lnzsks.com/)。考生報名時應認真瀏覽報考須知,并按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網報流程:考生網上注冊→填寫基本信息→填寫報考信息→信息匯總→上傳考生照片→上傳資格審核材料照片→考生完成報名后要實時關注系統后臺的審核狀態→等待招生院校審核結果。
(二)上傳材料要求
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上傳材料:
1.渤海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須考生本人簽字;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注:上傳材料要求彩色掃描圖片,內容清晰可讀。
2022、2021、2020年往屆畢業生需上傳材料:
1.渤海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須考生本人簽字;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普通高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注:上傳材料要求彩色掃描圖片,內容清晰可讀。
(三)報名登記表發到指定郵箱
學生填報完所有信息并確認無誤,待學校資格審核通過后,于6月4日前,將簽字確認后的《遼寧省2023年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登記表》pdf文件以“考生號+姓名+報名登記表”命名,發送至指定郵箱
313559064@qq.com。
(四)資格審核
五、考核及錄取辦法
(一)考核辦法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可以選擇兩個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報考,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相關考核測試。具體安排如下:
1.考核方式:考試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使用騰訊會議軟件。學校將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面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2.考核內容:
面試考核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內容包括:考生專業素質測試50分,綜合素質測試50分。面試考核總成績小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1)專業素質考核內容:
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B.全面考核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的潛力發展;
C.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考核內容:
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B.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況;
D.人文素質;
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考核時間: 2023年6月18日(周日)上午8:30 。原則上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遠程網絡面試,無故不按時參加網絡面試,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流程:另行通知。請考生們保持手機暢通,密切關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及公眾號的實時消息。
(二)錄取辦法
根據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對通過錄取資格審查的考生予以錄取,錄取專業依據考核成績按考生所報專業的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第一志愿未錄滿時,按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考慮第二專業志愿;當第一、二志愿仍未錄滿時,按分數由高到低考慮專業服從。獲得錄取的學生將由學校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報到及資格復查
(一)學生應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持錄取通知書及報名材料原件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入學與注冊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渤海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二)對未經同意逾期一周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將在學生入學后進行資格復查,對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考生報考前要知悉各專業的體檢要求。入學后,統一安排體檢復查,對不符合專業體檢要求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七、聯系電話、網址
招生電話:0416-3400131、0416-3400132
八、其他
(一)本公告內容若有與上級相關政策、規定不符之處,以上級政策、規定為準。
(二)渤海大學不組織也未委托其他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及培訓等相關工作。本公告由招生與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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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學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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