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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濟寧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辦法 [打印本頁]
作者: 三般朝典 時間: 2020-8-4 15:44
標題: 濟寧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辦法
濟寧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辦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與培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更好地適應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建設需要,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0年在部分專業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培養工作。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2020年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生招生總計劃為350人,招生專業及分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專業名稱 | 修業年限 | 學位授予門類 | 招生計劃 |
生物工程 | 兩年 | 工學 | 30 |
英語(師范類) | 兩年 | 文學 | 3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兩年 | 工學 | 40 |
經濟學 | 兩年 | 經濟學 | 40 |
電子信息工程 | 兩年 | 工學 | 40 |
生物制藥 | 兩年 | 工學 | 40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兩年 | 工學 | 30 |
金融工程 | 兩年 | 經濟學 | 40 |
漢語言文學(師范類) | 兩年 | 文學 | 60 |
招生計劃可根據生源情況按不超過10%比例上浮;分專業生源不足時,計劃可向生源充足的專業進行調整。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以及2019、2018、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二)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立志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身心健康,身體條件符合專業錄取要求。
3.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學信網注冊。
4.學生原本科專業與要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應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為準)。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0年8月7日至8月13日。
(二)報名方式
1.本人簽字確認的《濟寧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見附件)掃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掃描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照片要求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頭像, 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白色背景為佳,圖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間,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以上材料要求清晰完整,統一存儲為一個壓縮文件夾,并以“畢業學校+姓名+報考專業名稱”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內,材料不全者,視為報名無效。
四、資格審核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名單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3日,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考核。考生可于2020年8月15日前登陸濟寧學院招生信息網查看審核結果。
五、考核
(一)考核時間
2020年8月17-18日。各專業具體考核測試安排于2020年8月16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二)考核方式
采取網上面試形式進行。重點考察申請人的綜合素質、培養潛質及對所報專業的興趣愛好和認識程度等。由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考核,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六、錄取
按照考生考核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學校將于8月20日前,在濟寧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預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七、收費標準
(一)報名和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費按學校學分制有關規定執行,住宿費等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培養與管理
(一)學生管理。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學制兩年,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
(二)畢業證書。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就業派遣。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九、保障與監督
(一)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37-3196022。
(二)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考試辦法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加強過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
(三)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過程公開、透明,學校將主動做好各個階段的信息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十、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培訓、招生的相關活動,嚴禁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對以濟寧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三)本辦法由濟寧學院負責解釋。
(四)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7-3196696 3196209
傳真:0537-3196209
學校地址:山東省曲阜市杏壇路1號 郵編:27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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