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是質和量的統一體,事物的變化表現為量變和質變兩種運動狀態。區分量變和質變的根本標志是事物的變化是否超出度,在度的范圍內的變化是量變,超出度的變化是質變。
量變是事物數量的增減和次序的變動,是保持事物的質的相對穩定的不顯著的變化,體現了事物漸進過程的連續性;質變是事物性質的根本變化,是事物由一種質態向另一種質態的飛躍,體現了事物漸進過程和連續性的中斷。
②量變和質變的辯證關系是:
第一,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沒有量變的積累,質變就不會發生。
第二,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單純的量變不會永遠持續下去,量變達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質變。
第三,量變和質變是相互滲透的。一方面,在總的量變過程中有階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質變;另一方面,在質變過程中也有舊質在量上的收縮和新質在量上的擴張。
總之,量變和質變是相互依存、相互貫通,量變引起質變,在新質的基礎上,事物又開始新的量變,如此交替循環,形成事物質量互變的規律性。
質量互變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過程是連續性和階段性的統一、漸進性和飛躍性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