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含義
現象和本質是揭示客觀事物的外部表現和內部聯系相互關系的范疇。
現象是事物的外部聯系和表面特征,人們可通過感官感知,本質則是事物的內在聯系和根本性質,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維才能把握;現象是個別的、多變的、生動的,本質是一般的、相對穩定的、比較深刻的。現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與錯覺不是一回事。
②辯證關系
現象和本質是統一的,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的。任何本質都是通過現象表現出來,沒有不表現為現象的本質;任何現象都從一定的方面表現著本質,現象是本質的外部表現,即使假象也是本質的表現。
③方法論
現象和本質的對立要求人們不能停留于現象而必須透過現象揭示本質;現象和本質的統一表明我們能夠透過現象認識事物的本質,人們正是通過對事物現象的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認識過程,才不斷深化對事物本質的認識。